欧盟理事会通过欧盟科学外交框架

作者: 2026-09-17 11: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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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日,欧盟理事会通过关于建立欧盟科学外交框架的建议[1],旨在促进欧盟及成员国层面科学外交工作的协调性。

1、对成员国的战略行动措施。成员国应承认科学外交在科研创新与外交安全政策中的重要性,并与委员会合作,利用其促进欧盟价值观、和平与多边主义;通过“选择欧洲科研”计划及第三国参与“地平线欧洲”等计划,将欧盟定位为开放且安全的国际合作领导者;运用科学外交维护竞争力、推广欧洲技术、支持标准制定及技术和数据主权;促进跨学科对话,评估国际科研合作限制的影响并识别研究安全风险;利用科学外交推进联合国“2030议程”、支持国际协定、管理全球公域(如公海、极地、外层空间等),并借鉴成功案例促进国际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将欧洲研究设施视为软实力战略资产。为此,成员国应考虑设立国家协调机制、制定国家路线图、加强外交部科学咨询、提升科学部委外交能力,以协调方式参与国际科学组织,建立科技专员网络,支持科学侨民,并与全球南方建立公平伙伴关系。

2、对成员国的赋能行动措施。成员国应加强外交服务机构与大学、研究机构、资助者及民间的联系,拓宽创新渠道和全球伙伴关系;与委员会合作,构建积极的科学外交叙事,通过公众传播增强科学信任、打击虚假信息、维护民主和自由;根据G20建议促进科学外交中的多语种和语言多样性;在尊重教育权限和学术自由的前提下,将科学外交相关内容纳入教育和培训项目,并可设立青年大使;与学术机构合作,为科学家、外交官及科交界面专业人员提供科学外交培训等。

3、欧盟委员会应采取的行动。牵头摸底欧盟科学外交参与者、战略及全球竞争环境;加强监测新兴技术(如AI在科学中的应用)对合作、伦理和竞争力的影响,推动全球层面的负责任使用;建立欧洲科学外交虚拟平台,促进科学家与外交官交流,并依托现有欧洲研究区框架设立特设联络小组,协调对地缘政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规划;将科学外交框架纳入“地平线欧洲”等计划,利用现有工具和区域性倡议,推动建立“地中海科学外交中心”并制定中东联合行动;加强联合研究中心和科学咨询机制向外交安全政策提供科学建议,并支持与国际科学咨询机构的合作。

               (王建芳)



[1] Council Recommendation on a European Union framework for science Diplomacy. https://data.consilium.europa.eu/doc/document/ST-8931-2026-ADD-1/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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