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报告对比美欧生物技术创新的潜力与监管环境
1月30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对欧盟和美国生物技术及生物解决方案的创新与监管环境的比较》报告[1],基于对欧盟和美国的深入比较,系统分析了两地在生物技术领域的创新生态系统与监管框架,揭示出其推动生物技术发展的不同路径与挑战。
1、创新环境方面,美国专利与风投领先,欧盟强在制造能力。报告从知识产权、资金支持、制造能力与人才储备等维度,评估了两地生物技术创新的“赋能条件”。①知识产权方面。2000年以来,美欧专利申请量总体稳定且小幅上升,但美国专利数量是欧盟的两倍。欧盟虽已着手推动专利体系整合,但成效尚待观察;美国专利制度较为灵活,有效促进了学术成果转化,但存在“专利丛林”[2]风险。②资金支持方面。美国风险投资规模远超欧盟。欧盟风投资金相对保守,对初创企业支持不足,可能导致本土公司外流或依赖海外融资。报告强调,混合融资模式(融合公共、公益与私人资金)在催化商业投资、分担风险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此外,外商直接投资(尤其是绿地投资[3])在2003~2024年间为两地生物技术企业持续注入了资本、技术与合作机会。③制造与人才方面。欧盟在生物制造能力上处于领先地位,具备支持工业生物解决方案规模化的优势,但也面临建厂成本高与国际竞争加剧的挑战。双方劳动力素质总体相当,但在是否存在专项技能短缺方面看法不一。报告强调,生物技术就业潜力巨大,需政府、企业与教育机构协同预测未来技能需求。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美欧生物技术初创企业数量均有所下降,且多数集中于生物医疗领域。
2、监管框架方面,欧盟严格复杂,美国灵活高效。美欧均存在监管重叠问题:欧盟委员会及各成员国层面,生物技术监管与食品、农业等行业监管并存;美国则在农业、环境和食品领域的转基因产品监管机构间存在管辖权重叠。在欧盟,基于过程的监管方式要求严格,审批流程复杂、周期长,且创新者与监管机构的事前沟通有限,容易导致评审效率低下。美国的流程则相对简化、审批速度更快,对许多转基因产品采用“实质等同”原则,且允许创新者在提交前与监管部门充分沟通,明确数据要求与评审标准。总体上,美国的审批时间与成本低于欧盟,更有利于技术快速上市。
(王建芳)
[1] A comparison of the innovation and regulatory environments for biotechnology and biosolutions across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he United States. https://www.oecd.org/en/publications/a-comparison-of-the-innovation-and-regulatory-environments-for-biotechnology-and-biosolutions-across-the-european-union-and-the-united-states_1ec20342-en.html
[2] 专利丛林是指相互交织的专利权组成稠密网络,创新企业需突破该网络才能实现新技术商业化的现象
[3] 跨国公司、企业或其他投资主体依照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新建企业的投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