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报告分析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创新政策
5月22日,OECD发布《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创新政策》报告[1],分析了旨在改善低收入和被排斥人口群体生活质量、为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包容性创新面临的挑战,以及支持包容性创新的政策措施。报告指出包容性创新涉及两种类型,一种是对现有技术、产品和服务进行改造以满足中低收入人群需求的促进包容性的创新,另一种是由低收入人群在其他创新参与者的支持下开展的创新,即草根创新。
一、促进包容性创新的挑战
许多国家有很大一部分人口处于低收入水平,阻碍了人们利用创新和新技术的能力,而满足低收入人群的需求、促进包容性创新面临的挑战包括:(1)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间的背景和知识差距,企业往往缺乏满足低收入人群需求的足够知识,无法得到需求信息;(2)消费者对价格敏感,且由于基础设施的限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产品需要额外成本;(3)难以获取知识、技术和融资,如草根创新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创业者及客户难以获得融资;(4)包容性创新面临不同的市场条件,草根创新者往往以非正式企业的方式运作,需要特定的政策支持;(5)由于低收入人群消费的地区差异性,产品不易实现规模化和标准化,使得包容性创新实现规模化面临更多困难。
报告总结了有利于包容性创新规模化的因素包括:强大的需求、可盈利的商业模式、适宜的监管条件、可通过私人创业计划推动规模化、信息基础设施及数据的开放获取等。
二、支持包容性创新的政策措施
报告提出了支持包容性创新的政策建议:(1)支持和引导科研机构开展面向包容性创新的研发,以支持对先进技术的运用;(2)保证监管措施不限制面向低收入者的创新,为解决低收入人群需求的创业者改变规章制度;(3)建立支持包容性创新计划的融资机制;(4)支持中介机构等提供知识交流的平台,为草根创新者提供技术知识,为包容性创新者提供相关需求信息;(5)创新管理部门与关注农村发展、教育、卫生或基础设施等的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联合计划;(6)在创新政策体系中增加包容性创新政策,保障实现经济增长和包容性发展的双重目标。
(王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