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提出改革现有研究与创新政策
2015-05-22 08:24 来源:芬兰教育与文化部
2015年3月中旬,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公布2015-2020年研究与创新政策报告,提出要用有限的研究与创新资源创造可持续增长和福利,改革现有研究与创新的模式和结构,促进开放、合作与国际化。关键的创新政策改革包括:
(1)以更加国际和透明的招聘吸引外国学生、科学家和专家,从2015年开始减免外国专家的相关赋税。
(2)废除阻碍高教机构开展合作和建立联合机构的相关法规,并与政府研究机构和工商界更密切地合作;大学和理工学院要终止重复的国家项目,大学须对其研究范围有所取舍,创建并支持具有国际吸引力的特色知识集群。
(3)提升研究与创新成果的利用和影响,高教机构的资助标准要包含促进新知识和技术利用的内容,高教机构要建立可集成专业知识和资源的成果转化联合服务单元,并鼓励研究者尝试创业;各部委、芬兰技术研究中心、工商界和高教机构通过交流有效促进研究成果商业化,建立专门投资于初创公司的基金等。
(4)利用生物经济、清洁技术和数字化等增长新源泉,扩大卓越中心资助面并建立新的管理机制,实施新的创新型城市计划,政府支持初创和中小企业的加速增长,利用公共措施来促进服务于初创和增长型企业的资本市场。
(5)总理办公室、各部委、芬兰科学院和芬兰技术研究中心等要强化合作并厘清分工,改进部委的研究与创新资源及其管理。
(6)提供有针对性的研发资助,包括重点对提振芬兰经济、知识基础和就业等方面增加研发资助,以响应国际竞争。
芬兰总理领导的研究与创新政策理事会全面跟踪这些政策的实施,各部委、公共研究与创新资助机构等要向理事会提交与发展有关的行动报告。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