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生态文明建设将面临新机遇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公报着墨很多,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十八届五中全会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就国家“十三五”规划制定提出了建议,对新时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公报着墨很多,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十三五”将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无论是从公报的结构还是篇幅来看,生态文明建设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记者梳理发现其中亮点不少。例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开展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其中一大亮点。
常纪文认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巩固属地的环境监管责任制度,形成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环境执法的效果,又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这将有助于克服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切实执行,彻底贯彻打破唯GDP思维。”常纪文进一步表示。
关于应如何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常纪文认为,整个“十三五”规划的核心便是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在未来5年要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推进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促进发展的公平、可持续性,让每个百分点的GDP都包含更多的科技含量、就业容量和更好的生态质量,实现环保与发展、环保与就业、环保与创新同步前进。
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拐点可能在“十三五”末
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中英工商峰会致辞时表示:现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经历新旧“动能”转化“阵痛”,但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结构性改革正在深化,“前景十分光明”。
在专家看来,当前这种新旧“动能”转化“阵痛”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蓝天与雾霾天交替出现,无论是去年的“APEC蓝”还是今年的“阅兵蓝”,都只是持续一段时间,并不能成为常态。 常纪文认为,当前中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整体上正在进入跨越峰值并进入下降通道的“转折期”,到“十三五”末,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拐点可能全面到来。近几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处于历史高位,复合型污染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很可能是环境质量状态最为复杂、矛盾非常尖锐的时期。传统的粗放型模式,适应不了严格的环保要求。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税收,在GDP的压力之下,一些地方的环保力度会降下来。
“环境问题凸显期、环保标准提高期、遇上了经济下行期,这‘三期’叠加在一起,使得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将成为环境质量状态最为复杂、矛盾最为尖锐的时期,解决起来会更加困难。”常纪文说。
常纪文表示,当前,我们要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经济增长方式是粗放型还是集约型的问题,并且日益与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关联。因此,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是经济发展问题,而且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五项措施合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下一步如何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常纪文表示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实施最严格的环境资源执法,把大气、水污染防治法律和行动计划实施好,实施好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行动计划,为穿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与资源利用的历史性拐点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第二,把环境保护和继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区域协调化、城乡协调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整体脱贫相结合。目前,工业化水平仅为66%,还有大幅提高的空间;城镇化水平不足55%,“十三五”时期如达到60%,绿色工业化和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提供环境治理的基础性条件,实现环境专业化、集中化治理,有利于环境问题在发展中得到解决。人民群众既会切切实实地感受小康社会的实惠,也会感受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改善效果。
第三,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模式由从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向环境质量管理和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向生态建设与环境污染同步推进转变,真正形成以生态环境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科学监管模式。
第四,坚决落实省以下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使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和自然岸线格局。
第五,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低碳、循环和清洁发展,在一些领域推行近零碳排放的示范;通过“多规合一”等措施,推进主体功能区的科学开发利用;推行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交易,搞活环境治理市场;开展自然资源产权改革,鼓励社会参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投资和保护,盘活自然资源和生态资产,使青山绿水最终变成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