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考核指标是节能目标责任制的核心。选取什么指标来考核工业企业的节能效果是节能目标责任制成功与否的关键。“十一五”以来,政府对高耗能工业企业设定了约束性的节能量目标作为考核节能效果的主要量化指标。工业企业究竟如何计算节能量并完成其节能量目标?本报告通过对10家案例企业节能量目标执行情况的深入调查,发现不同企业在节能量目标的计算上存在差异、缺乏可比性、无法剔除产量扩张引起的“节能”效应;此外,政府部门核查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的难度大,建议尽快采用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指标。
自“十一五”开始,按照节能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对其辖区内的重点用能企业设定了约束性的节能量目标。根据官方统计,“十一五”期间,纳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考核的881家企业共实现节能量1.65亿吨标准煤,超额65%完成节能1亿吨的目标。进入 “十二五”时期,“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升级为“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截至2013年底,参加考核的14119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2.49亿吨标准煤,预计2015年将超额完成2.5亿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那么,工业企业究竟如何计算其节能量?如何执行其节能量目标?
本文选取的10家案例企业分属钢铁,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及纺织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十一五”时期,6家案例企业属于全国千家企业,其余为省、市级重点用能企业;“十二五”时期,9家案例企业属于全国万家企业。案例企业的能耗数据主要包括8家企业2005-2012年的数据以及2家企业2011-2012年的数据。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十一五”节能目标考核结果显示8家案例企业全部超额完成了节能量目标。然而作者对8家案例企业的数据核算结果显示,有4家企业的节能量计算方法不符合《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2009)的要求,因而其上报的节能量完成情况超出实际完成情况,其中3家企业实际并未完成其节能量目标(见下图)。
“十一五”时期8家案例企业的上报节能量完成情况以及核算后节能量完成情况
注:核算后节能量为作者对照《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2009)核算校正后的节能量。
通过对10家案例企业的深入调查,作者发现,节能量目标这一节能考核指标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1、不同方法计算的节能量不具有可比性
由于《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2009)规定了5类节能量(产品节能量、产值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产品结构节能量,以及单项能源节能量),而且各级政府大多未对节能量类别做出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选择最有利于其实现节能量目标的节能量类别。调研中发现,10家案例企业分别上报了产品节能量或产值节能量,而在具体计算节能量时,又分别选择了定比法或环比法计算节能量。因此,10家企业上报的节能量共分为四类:定比法产品节能量、环比法产品节能量、定比法产值节能量、环比法产值节能量。然而,采用不同方法计算、不同类别的节能量并不具有可比性。
2、节能量目标无法剔除产量扩张造成的“节能”效应
无论企业选择何种计算方法,节能量目标的完成情况都取决于两个因素:1)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值能耗的变化;2)产量变化。这意味着,即便企业的单位能耗下降极少,也可以因为产量增加而完成节能量目标。在案例企业中,有4家企业尽管超额完成了节能量目标,但实际能耗总量反而是上升的。产量扩张源自于企业对市场需求的反应,而非出于节能的目的。在这种情形下,节能量目标无法对企业的节能行为产生强大的激励作用。
3、节能量目标的核查难度超过其它常见节能量化指标
鉴于节能量计算方法多种多样,且计算步骤相对复杂,其核查工作量远远超过总量目标、强度目标等其它常见节能量化指标。在现有的机制设计下,地方政府节能监管部门不具备充分的节能量核查能力与资源。在10家案例企业中,4家企业的节能量计算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是地方政府节能监管部门在核查中并未发现这些问题。进入“十二五”,随着工业企业节能行动的范围由“千家企业”扩展到 “万家企业”,地方政府节能监管的负担显著加重,更加难以投入足够的力量与资源进行节能量目标的核查。
建议以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指标替代现有的节能量目标
考虑到节能量指标缺乏企业间可比性、无法剔除产量扩张引起的“节能”效应、核查难度大,建议尽快采用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指标,替代现有的节能量目标。自“十二五”开始,北京市政府就为重点用能单位设定了“双控”节能指标体系,其中能耗总量目标为指导性指标,强度目标为约束性指标。在企业间可比性方面,强度目标较之节能量目标以及总量目标具有明显的优势。而总量目标则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规避了节能量目标无法剔除产量扩张造成的“节能”效应的问题,并且大大减轻地方政府的核查负担。“双控”指标体系兼具总量目标以及强度目标的比较优势,可以有效规避节能量目标的弱点,还能够更好地与国家层面的能耗强度与能耗总量目标衔接,代表了中国未来节能考核指标的改进方向。
注:本报告题目为《工业企业节能量计算与目标考核》,是《中国低碳发展报告2015》节能篇的分报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