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带一路”区域新合作

作者: 2015-07-29 10: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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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带一路”区域新合作

  

作者:王金波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来 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7月1日第757期    

    作为中国对外开放新战略,“一带一路”对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协调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整合提出了更高要求。不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还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其构建都离不开宏观层面的规划与协调、中观层面的产业与技术合作和微观层面各种社会行为体与企业行为体的协同配合。“一带一路”涉及贸易、金融、投资、能源、科技、人文、海上合作、交通和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地理上则涵盖欧亚大陆数十个国家,不仅具有丰富的经济合作内涵,还具有一定的地缘考虑。目前,“一带一路”已经从顶层设计进入务实合作阶段。在今后的“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需要进一步细化与沿线国家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采取差异性策略予以应对,做到区别对待;需要区分沿线不同国家的内部制度,将市场细分和受众分析做得更加细致。

  

    开展多领域的多元合作

    构建“一带一路”,首先要处理好与现有合作机制、合作平台的关系。着眼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全球经济治理的最新变化,中国有必要以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为基础,以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互联互通为两翼,进一步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在经贸、投资、金融、人文、教育、海上互联互通、港口基础设施、海洋经济、能源资源、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走出一条共同发展之路。以互联互通为基础的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合作机制,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合作机制,以海洋的联通性、流动性和广布性为基础的海上合作机制,以货币互换和基础设施融资为代表的区域金融合作机制等,均可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多元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一带一路”的未来发展空间、活力和可持续性。

    延续、升级与东盟的合作

    “一带一路”并非从零开始,而是现有合作的延续与升级。东盟的地缘禀赋特殊,历史上曾在古老的“海上陶瓷之路”占据重要位置。在未来的“一带一路”尤其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东盟参与合作的意愿依然非常重要。客观而言,在当前东亚二元格局和亚太区域治理机制碎片化的背景下,东盟作为东亚合作“中心地位”的地区国际关系条件并未完全丧失。这或许意味着,至少在东亚合作中,东盟发挥功能性中心或地区合作平台作用的外部条件依然存在。中国和东盟有必要以共建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以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基础,继续深化和扩大与东盟国家的务实合作。

    未来一段时期,在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和RCEP的制度性框架下,预计2020年中国与东盟间贸易额将扩大至1万亿美元,双向投资将达1500亿美元。同期,随着中国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由外需拉动向内需驱动的转型与升级,预计中国将从世界各国进口约10万亿美元的商品,对外投资则将超过5000亿美元。这意味着中国将由地区公共产品的消费者,转型为地区公共产品、尤其是经济类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或许才是中国构建“一带一路”的真正要义所在。至少就中国与东盟关系而言,RCEP等机制性安排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不仅会对东亚/亚太区域生产网络的完善和提升、地区统一市场的构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还会为中国与东盟的经济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赋予新的内涵,奠定新的基础。

    借助“一带一路” 深化中欧合作

    “一带一路”不仅要适应亚洲发展的多样性,其地缘延伸和合作模式的选择,还应超越区域范围且更具开放性。将东南亚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将中国与东盟的贸易自由化和深度一体化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并不意味着放弃与其他沿线国家进一步深化合作。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不排除将“一带一路”议题也纳入到中欧、中非合作框架的可能性。将欧洲作为海陆丝绸之路的交汇点,将非洲作为海陆丝绸之路的自然延伸,本身就是“一带一路”战略开放、多元特征的体现。

    中国和欧盟是世界上两大重要的经济体,二者合计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中欧经贸关系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经贸关系之一。欧盟已然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市场;中国则是欧盟的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贸易伙伴。另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欧盟对中国累计投资超过900亿美元,是中国第四大实际投资来源地;中国对欧盟累计直接投资超350亿美元,约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7.0%。双向贸易和投资成为促进中欧各自经济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目前,中欧双方正在商签双边投资协定,也在探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能性,旨在为中欧经贸关系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为中欧贸易和投资的可持续增长提供制度性保障。以此为基础,未来中欧双方完全可以把构建“一带一路”与中欧合作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发挥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与欧盟一体化战略、“欧洲2020战略”的对接效应。

    加强融资合作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的基本前提,而融资合作则是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必由之路。亚洲开发银行、双边优惠贷款或援助等单一的融资渠道和有限的融资额度,很难满足亚洲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一体化的要求。亚洲开发银行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亚洲在能源、电信与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需求将达到8万亿美元,年均7500亿美元。基于区域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属性,亚洲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融资约束,决定了推进融资合作将是亚洲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必由之路。同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互联互通,也离不开广泛的区域协调、稳定的区域金融市场和有效的融资措施以及公私部门的密切合作。

    欧盟和北美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的经验表明,仅靠公共部门不足以弥补跨境基础设施的资金缺口。中国有必要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和“丝路基金”为平台,以提高区域经济联通的全面性和超越地理局限性为目标,通过拓展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加强区域财政金融合作、降低贸易壁垒、推进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促进人文交往等措施,在优先解决本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瓶颈问题的同时,抓住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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