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坤 刘陈杰: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常态测算

作者: 2015-05-28 20: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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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各项需求,将使得2016-2020年期间的我国GDP增速保持在7%附近。

  

  作为近年来重要的经济术语,“新常态”(New Normal)一词最先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的总裁埃尔多安提出。尽管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含义,但“新常态”在宏观经济领域被西方舆论普遍形容为危机之后经济恢复之缓慢而痛苦的过程。实现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能够提供一个具有持续激励,又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从而促使社会纵向流动性加快,避免出现社会阶层的固化。因此,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种种不平衡,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并不在于一时的经济增长得失,而在于如何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如何测算适度的新常态增速,以及在这一稳健增速下进行的一系列制度改革。   

  我国GDP潜在增长率呈下降趋势   

  一般而言,经济体的潜在增速受到供给方面的因素影响。从增长核算方程来看,供给因素包括:劳动力、资本存量和全要素生产率。

  在劳动参与率和自然失业率不变的前提下,劳动人口数量减少将直接降低中国未来的潜在增长率。我们根据15-59岁劳动人口的下降趋势,对投资增长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做出合理假设之后,估计我国GDP未来的潜在增长率。关于增长方程资本存量、劳动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主要判断如下。   

  第一,投资平均增长率将趋于降低。因为经济再平衡的需要,资本回报率也趋于下降。   

  第二,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根据人口方程的测算,2016-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增长率为-0.28%。   

  第三,全要素生产率(TFP)缓慢下降。2016—2020年平均每年TFP增长率约为2.9%,而2011-2015年中国平均每年的TFP增长率约为3.2%。   

  根据上述对中国增长方程各部分的要素变化判断,我们估算,在“十二五”时期(2011-2015),中国平均潜在GDP的增长率约为7.6%;“十三五”时期(2016-2020),中国平均潜在GDP的增长率进一步下降到6.7%,其中,2020年我国GDP潜在增速将降至6.2%左右。   

  保持合适经济增速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里的翻番都是剔除通胀因素后的实际增长。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GDP的要求看,因为2011—2013年的GDP实际增速分别为9.3%、7.8%和7.7%,我们假设2014-2015年的GDP增速分别为7.5%和7.2%。那么,为了实现在2020年实际GDP翻一番的目标,2016-2020年期间的GDP平均增速为6.5%即可。GDP增速的新常态从目前的7.5%左右降至2020年的6.0%左右即可。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要求看,因为2011-2013年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9.9%、10.2%和8.1%,我们假设2014-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7.5%和7.2%。为了实现在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翻一番的目标,2016-2020年期间的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增速为6.0%即可。

  新型城镇化对经济存在带动作用

  从需求层面看,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主要从新型城镇化的角度,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做综合考虑,对“十三五”期间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GDP增速目标做定量测算。   

  通过运用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和面板数据协整检验,我们发现,我国城镇化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建立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变系数模型,从弹性角度分析,我国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维持7.1%的GDP增长。   

  因此,建设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各项需求,将使得2016—2020年期间的我国GDP增速保持在7%左右。考虑到随着时间推移,新型城镇化对经济增速带动作用的减弱,预计我国GDP增速的新常态将可能从目前的7.5%左右逐步降至2020年的6.5%左右。   

  制约经济增长的三大风险   

  我国目前正在经历经济增速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长面临各项约束条件,如去杠杆化、产能过剩、房地产泡沫、地方政府债务、金融市场风险等。我们认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和部分产能过剩的周期性行业。   

  房地产和土地是金融系统重要的抵押品标的,并且很多地产公司通过信托产品或基金子公司的专项集合理财方式募集资金,其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将引发巨大的金融风险。同时,“土地财政”的模式使得地方实际可用财力的相当一部分受到土地价格的影响。因此,房地产领域是金融财政风险聚集的重点领域。   

  地方融资平台的预算软约束和政府隐性担保,使其对融资成本不敏感,发债规模迅速膨胀,特别是县乡等基层政府的债务问题更加值得关注。随着经济增速逐渐回落,而财政支出存在刚性,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将日益增强,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局部爆发债务风险的可能性在增加。   

  部分产能过剩的周期性行业多为国有企业,承担着解决就业的政策压力,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目前经营较为困难。一方面,国家财政与国有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企业经营面临较大问题,财政可能需要进行救助,增加财政风险。另一方面,这些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大量通过信托、理财等影子银行系统融资,造成较大的金融风险。   总体而言,追赶型经济体从高速增长期过渡到中高速增长期,都将面临高企的融资成本与逐渐下降的资本回报率之间的矛盾。我们测算的2013年底中国名义资本回报率为9%,目前的综合融资成本在7%左右,二者已经日益接近。按照利率市场化的国际经验,预期我国无风险收益率在未来几年可能还将上升1-2个百分点,而名义资本回报率与经济潜在产出在未来几年却可能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因此,如果没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发生,我们将在3—4年后看到中国资本成本超越资本回报率,实际经济运行困难加剧,特别是部分低资本回报率和产能过剩行业所带来的财政金融风险,将显著上升。   

  参考日韩等经济结构转型成功的经济体,其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阶段过渡到中高速增长阶段,GDP增速都下降了50%左右。其中,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率的部门逐渐萎缩,新兴消费、高科技、节能环保的行业取得长足的发展,并成为经济的主导产业。考虑我国目前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和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压力约束,并为新兴产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认为,这一阶段的经济增速可能为过去高速增长期的50%—60%较为合适,即为5%—6%较为妥当。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税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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