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丛林等:加快补齐黄河流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
黄河流域源区(以下简称“河源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主要涉及青海、四川、甘肃等省份,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还是青藏高原、黄河流域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屏障。虽然河源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如不尽快加以补齐,很可能成为河源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因素。
当前,河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短板突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往往因管网不配套、进水浓度偏低等原因运行不正常,特别是在冬季难以发挥作用;大量建制镇无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尤其是“毛细血管”短板突出,污水收集覆盖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农村聚居点以旱厕为主,散排、直排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垃圾处理设施欠账较多。已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部分堆存超高,受地形及生态环境限制,另行选址新建大型填埋场比较困难;偏远农区、牧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含转运体系)还未实现全覆盖,乡镇、农村采用简易填埋、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较为普遍,无有效防渗、防雨及烟气处理设施,非正规垃圾处置点众多,成为土壤、地下水及大气环境隐患。
加快补齐河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有利于夯实河源区绿色发展的硬件基础,有利于释放河源区绿色有效需求,有利于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是推进河源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新形势下,推进河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应从污水治理与垃圾治理、城镇与乡村、存量与增量三个方面进行统筹。
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一方面,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首先要科学确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与工艺,因地制宜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重点强化治污能力增加、排放标准提升和冬季运行处理改造,尤其注重优先选用适用于河源区高海拔地区高寒缺氧气候的污水处理工艺和处理模式。其次要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统筹管网改造、市政道路建设,不断完善城区、县城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再者要推动污水管网排查,开展老旧破损管网诊断修复更新,推进管网混接错接漏接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合流制溢流净化设施建设,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有效填补管网空白区,并且保障污水进水水量、浓度稳定。此外,对新建居住社区也应同步规划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同时,建制镇设施建设应按需而定、量力而行,避免出现能力过剩、负荷过低和运维难以持续的现象。
另一方面,“分级分季”处理农牧区生活污水。针对农牧区生活污水季节性、浓度低、产量少的特点,将位于城镇周边、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纳入城镇管网集中处理;在沿河聚居点建设无动力、微动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偏远村庄采用“卫生旱厕”“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后,定期利用吸粪车转运并加以资源化利用。在集中处理设施末端增设生态处理系统,冬季采用简化生态处理工艺,有效解决冬季进水浓度低、运行处理成本高、绩效差的问题。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无害化设施建设。对新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并加强对无害化设施各运行环节的监管,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二是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巩固已完成整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果,有序开展简易填埋场和拟封场填埋场规范化整治和改造,对服役期满或即将饱和的老填埋场(焚烧厂)进行规范封场和生态恢复。此外还可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积极采用节能低碳的工艺和装备,同步明确飞灰安全处置途径,鼓励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和飞灰协同处置设施。积极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就地或就近建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经评估暂不具备焚烧设施建设条件的,可适度规划建设符合标准的兜底保障填埋设施,新建或改造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三是完善收储运处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加强县城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具备条件的县级城市和县城统筹规划建设分拣处理中心,按照“适当集中、区域共享”原则,由县统一规划、分类分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以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模式为主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是因地制宜处置农牧区生活垃圾。综合考虑人口密度、道路状况和运输距离,距离县城较近的村庄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模式集中处置;距离县城较远但运输条件较好的村庄,建设片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片区处理”的模式集中处置;其他偏远村庄以“户分类、村收集、村转运、就近就地处理”的模式,采用源头分类收集、强化回收、热解减量与就地卫生填埋相结合的处置方式,有效解决河源区地广人稀导致的生活垃圾处置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