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要求政府支持的科研工作必须遵守科研诚信守则

作者: 2025-01-16 15: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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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日,英国政府科学办公室(GOS)发布《支持科研诚信协定》实施指南[1],要求政府支持的科研工作都必须遵守该协定。

一、《支持科研诚信协定》的背景

《支持科研诚信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为良好的科研行为及其治理提供了国家框架。协定于2012年由一组国家资助机构、资金提供者和大学使命团体首次制定,2019年根据议会研究诚信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进行了修订。《协定》要求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和研究资助者承诺确保他们的工作以最高标准的严谨和诚信为基础,规定了在5个领域应遵守的责任:①在研究的各个方面坚持最高标准的严谨性和完整性;②确保根据适当的伦理道德、法律和专业框架、义务和标准进行研究;③支持以诚信文化为基础、以良好治理、最佳做法和支持研究人员发展为基础的研究环境;④如果出现研究不当行为的指控,应使用透明、及时、强有力和公平的流程来进行处理;⑤共同努力加强研究的完整性,并定期公开审查进展情况。

二、实施指南主要内容

《协定》的遵守将有助于各部门达到审查政府科学能力的要求,确保研究的完整性,有助于各部门满足职业期望,以支持明智的决策、提供更好的成果、改善公民的生活。本实施指南旨在对《协定》进行补充,而不是取代它。实施指南提出:

1、在英国各部的首席科学顾问(CASs)、分析部门主任(DDANs)和分析职能(AF)职业负责人要负责监督《协定》的实施。

2、《协定》的执行应尽可能适用于公共部门研究机构(PSREs)研究项目的特点,即这些项目是从中央政府部门获得大部分资源的。所以,在执行《协定》时,应考虑该部门是否对PSRE拥有足够的控制和影响力,以要求其遵守《协定》的强制力。

3、遵守《协定》的同时,政府应尽可能公开和透明地对待公共资助的研究,这些研究应尽可能免费访问,并及时发布,以促进公众信任。应在整个研究生命周期内遵守开放科学和政府出版协议原则。研究方案和分析计划通常应在任何研究开始之前发布,例如通过在相关平台(开放科学框架)上发布合同详情。即便由于保密要求无法完全发布研究时,部门或机构应记录原因并确保有审计跟踪。在这些情况下,应保持良好的记录管理标准,以便政府内部可以检索、重新使用或引用研究。总之应遵循以下原则:研究成果应尽可能公开获取;研究数据和方法应可供他人审查和复制;研究报告的发布不应延迟,且应考虑到保密和知识产权的要求;研究过程中的决策应透明,包括研究设计、数据分析和结果的解释。

4、为确保政府进行或委托进行的研究符合《协定》要求,各部门和机构都应设定一个制度,提供一份简短的《协定》遵守情况年报说明,以表明其正在履行《协定》承诺,报告要求包括:确定一名指定高级工作人员监督研究完整性;确定一名指定工作人员作为第一联系人为研究诚信问题提供服务;根据《协定》编制简短年度报表。

5、政府科学和工程(GSE)职业生涯框架将《协定》作为政府科学家和工程师必须理解和遵守的工作标准之一。英国研究诚信办公室(UKRIO)网站将提供有助于遵守《协定》的出版物,包括研究行为守则、研究人员推荐清单和实践诚信工具包。        (李宏 赵梦珂)



[1] Guidance to implement the Concordat to Support Research Integrity within government.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implementing-the-concordat-to-support-research-integrity-within-government/guidance-to-implement-the-concordat-to-support-research-integrity-within-government#further-advice-on-implementing-the-concord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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