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IF报告提出将创新、生产力和竞争力置于经济政策核心
6月10日,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发布《下届政府的技术经济议程》报告[1],指出面对来自中国的激烈竞争,美国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技术经济政策议程,以恢复其在战略性先进产业中的全球领导地位。该报告围绕总体战略以及12个关键政策领域,为下一届美国政府制定经济议程提供了82项可操作建议。
一、总体战略
无论下一届美国总统是谁,都应该在限制竞争对手进步的同时,重建本国的技术经济实力,创新、生产力和竞争力必须成为美国经济政策的核心。
1、成立国家竞争委员会(NCC)。专注于制定和协调整个联邦企业的先进产业竞争力政策,如半导体、生物制药、航空航天、自动化系统、人工智能等,评估主要竞争对手对美国制造业的威胁。
二、预算政策
2、支持增加税收以弥补70%~80%的预算缺口,消除预算赤字。
3、支持削减部分开支,尤其是老年人福利,以弥补20%~30%的预算缺口。
4、每年至少增加1000亿~2000亿美元的投资,包括直接支出和税收支出,以支持企业创新能力、生产力和竞争力,并支持更强劲的国际技术经济战略。
三、税收政策
5、将研发税收抵免翻倍,恢复第一年免税政策。
6、恢复资本设备的第一年免税政策。
7、为增加收入,将符合条件的红利作为正常收入征税,并建立适度的碳税。
8、建立“超级芯片”税收抵免。
四、外交政策
9、建立由主要合作伙伴组成的技术经济联盟。
10、将对外援助限制在遵守规则的国家。
11、敦促美国支持的国际援助机构采取类似政策。
12、将现有的盟国技术生产和贸易联盟付诸实施。
13、加强美国在科技政策方面的领导地位,保护美国价值观和美国利益。
五、贸易扩张
14、重新制定和重启双边贸易议程。
15、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16、持续努力使世界贸易组织的数字关税禁令永久化。
17、建立更加一体化的北美生产体系。
18、采取措施减少边境壁垒,鼓励沿境建立“创新走廊”。
19、制定并推广“创新贸易协定”,对所有高科技产业的商品实行零关税。
20、领导倡议并协商新协议,以建立一个开放、基于规则的系统,促进合作伙伴之间的数据自由流动。
六、贸易执法
21、责成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与有意愿的盟友合作,制定完整的“中国详情清单”(China Bill of Particulars)报告。
22、确保对贸易伙伴的关税互惠。
23、敦促国会改革《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允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更好地应对不公平的中国进口。
24、明智地实施出口管制。
25、建立新的多边出口管制制度。
26、支持多边努力,限制向中国转让技术以及其他形式的搭便车行为。
27、加大力度限制中国的网络知识产权盗窃和间谍活动。
28、加大联邦力度,打击假冒产品的全球流通。
29、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范围。
30、敦促国会与盟国一起制定稀土矿物的最低关税。
31、扩大对华出口。
七、促进出口
32、支持进出口银行重新授权和扩张。
33、下届总统和高级内阁官员利用出国访问的机会促进美国出口。
34、责成商务部开发和整合全国出口援助系统。
八、监管政策
35、在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的信息和监管事务办公室(OIRA)内设立新部门,系统考虑拟议的机构法规如何影响创新和竞争力。
36、颁布行政命令,要求所有机构在制定联邦政策时遵循规模中立原则。
37、制定有利于创新的人工智能监管方法,并在全球推广。
38、要求联邦铁路管理局(FRA)制定法规,支持商业货运行业的创新和自动化。
39、要求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加快制定无人机关键问题的规则。
40、敦促其他国家停止通过药品价格控制搭美国药物开发的便车。
41、改革《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允许建造更多的建筑,尤其是在大都市地区。
42、抵制其他国家削弱标准必要专利(SEP)。
43、停止将宽带视为公共事业。
九、反垄断政策
44、任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席,撤销2023年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合并指南、第5条政策声明和桔皮书声明。
45、继续忽视有缺陷的《罗宾逊-帕特曼法案》(RPA)的实施,或与国会合作废除该法案。
46、支持立法,阻止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不公平的竞争规则制定方法。
47、缩减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竞争执法力度。
48、批准北约国家国防工业基地之间的战略交易。
49、支持在世贸组织中增设竞争章节。
十、数字政策
50、将宽带政策重点重新放在寻找并实施有利于消费者的政策上。
51、任命对创新、高效使用无线电波感兴趣的机构负责人。
52、推动联邦数据隐私立法的通过。
53、制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路线图。
54、支持各州在数字政策方面享有优先权。
55、支持扩大《通信规范法》第230条的责任保护范围,涵盖基于人工智能的在线服务。
56、责成联邦首席技术官(CTO)与各机构合作,为受影响的行业制定数字化转型战略。
十一、研发、技术和制造政策
57、捍卫《拜杜法案》。
58、责成商务部对半导体、制药、航空航天、软件、机械等关键行业进行详细的行业分析并制定战略。
59、要求国防部对美国的国防和军民两用工业基础进行彻底审查,以确定和改善对非盟国的依赖。
60、支持通过类似《芯片法案》的生物制药行业立法。
61、建立产学官联合研发伙伴关系,降低药物开发和生产成本。
62、限制低薪移民,同时允许拥有物理科学、计算机科学和工程学研究生学位的移民留在美国。
63、扩大STEM计划,将重点放在工业技能上,将STEM转变为STEMI。
64、任命一位愿意推动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发挥更大作用的主任,推进对美国先进工业能力至关重要的研究并使之商业化。
65、支持美国制造网络的建设,使其更接近最初设想的由45个研究所组成的网络。
66、支持建立至少一个国家研究机构,专注于与美国先进产业竞争力相关的工业研究。
67、成立企业短期利益问题全国委员会。
68、支持建立先进制造业规模扩大资本计划。
69、要求国家实验室向美国企业转让技术时遵守更严格的绩效标准。
70、禁止中国资助美国大学的研究。
71、要求大学和学院对录取和评分中存在偏见、不尊重STEM学生的行为负责。
十二、清洁能源创新政策
72、选择既有可能达到P3标准又能对排放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
73、向其他国家施压,推动清洁能源研发。
十三、政府组织和运作
74、在联邦机构中采用强有力的人工智能技术,减少员工数量。
75、更换缓慢且昂贵的传统政府IT系统。
76、专注于改善服务交付和客户体验。
77、提供可选的联邦电子身份(e-ID)。
78、将联邦政府作为试点新技术的试验平台。
79、将国家经济顾问委员会(CEA)改组为经济和企业能力顾问委员会(CEECA)。
80、要求各主要机构制定创新战略。
81、要求各部门副部长负责“清理蜘蛛网”,以便各机构以更快的速度开展工作。
82、指示主要联邦机构将生产力增长纳入其使命。
(李宏 赵梦珂)
[1] A Techno-Economic Agenda for the Next Administration. https://itif.org/publications/2024/06/10/a-techno-economic-agenda-for-the-next-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