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NSF发布科研诚信政策
2月12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发布《科研诚信政策》[1],旨在维护科学研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研成果的社会应用。
科研诚信是科学、工程和STEM教育的基石。NSF将教育所有机构员工、相关人员,以及与NSF合作的项目承担者,明确自身在科研诚信方面的权利和责任。所有新员工和其他相关个人将在入职后6个月内接受科研诚信方面的培训,以确保其了解自身在科研诚信政策下所应承担的义务。NSF《科研诚信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护科研过程
科研诚信要求“进行诚实的科学调查、开放的讨论、精确的理解和对证据的坚定承诺。”同时也包括考量和记录不同的科学观点,包括同行评审。支持STEM领域的科研、决策研究和教育,以及公众对科学的信任,都需要在一个能够保护科学数据和分析的环境中,确保这些数据和分析在决策过程中不受政治干预或不当行为的影响。
为此,NSF的政策包括:禁止政治干预或不当影响科研活动和科学信息的使用;禁止在正常预算或优先事项制定过程之外对资源和科研产出的不当限制;要求领导层和管理层确保员工和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人员能在没有威胁或担心被威胁的环境中工作;要求所有员工和其他相关个体确保科学记录的准确,并纠正已知的任何不准确信息;要求所有员工和其他相关个体确保他们所发布论文准确地反映了科研贡献;在适当的情况下,通过对科研活动和基础设施进行独立和公正的审查,以遵循NSF的既定程序;要求所有NSF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机构政策和规定的程序,保护和保存联邦研究资源;继续禁止不当研究行为和有害的研究实践;要求所有NSF员工在审查提案和进行例行评估期间,向研究安全战略和政策主管办公室报告任何相关问题;要求所有NSF员工向其利益冲突官员或适当机构官员披露利益冲突,并采取适当行动;要求所有研究和教育活动,包括涉及人体和脊椎动物的研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标准。
二、确保科学信息自由交流
科学开放性与及时交流对于建立公众信任和理解具有重要意义。NSF致力于在保护隐私和遵循分类标准的前提下,促进科学和技术信息的自由流通,并支持科学研究、发现以及成果的完整性传播。作为科学研究的主要资助机构,NSF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确保科研活动的透明性和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这些政策包括:在符合隐私和分类标准及NSF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公众获取科学技术信息的渠道,通过在线数字平台免费提供相关内容,且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和政策;NSF的领导层和管理人员不得因政治目的或特殊利益而压制、拖延或改变科研人员的研究发现和成果;鼓励科研人员向经NSF培训的公共事务办公室的传播专家寻求建议并与其合作,以便有效地与媒体沟通;为科研工作者提供科学传播培训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向政策制定者、公众和其他相关利益方清晰传达科研成果;制定程序,以公正处理科研人员与媒体的互动决策,确保公共信息活动的透明性;保证NSF的科研成果及其由联邦政府资助的机构研究得到准确地传达。科研人员有权审查拟议文件的科学内容,以确保科学内容的准确性;确保科研人员在没有政治干预的情况下交流科研活动,同时遵循机构的政策和程序;NSF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可以报告科研发现,并以机构的官方身份与媒体或公众沟通,但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科研人员在个人身份下与媒体或公众交流时,应遵守政府道德规范,并且不得声称代表NSF或其他政府机构;NSF官员不得改变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也不得未经科研人员同意就改变其科学发现的表述;NSF的传播办公室应安排知识渊博的发言人,对媒体关于科学技术问题的询问做出客观回应;技术审查和批准程序应及时进行,不得无理拖延或压制科研数据和结果;确保向国会提交的科学信息准确无误;NSF官员需确保社交媒体上科研人员的工作和结论得到准确代表,并指导科研人员正确使用社交媒体。
三、支持决策
1、确保决策过程得当,并符合相关法律与政策。适用于NSF核心科学活动的决策,包括同行评议过程以及奖励决策。
2、保证用于支持决策的科学信息质量高、准确且透明,具体包括:①在同行评审适用且必要的情况下,确保科学数据和研究经过专家的评审,且符合法律规定及NSF政策。②对科学数据和研究进行独立同行评审,以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员工、承包商和特殊政府雇员的利益冲突及道德规范审查。这些审查应遵循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发布的“信息质量最终指南”以及相关法律和政策。③科学信息应准确呈现,避免误导。④在政策决策中,依据科学发现或结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以线上开放格式公开。
3、在法律许可和情况适当时,让科学工作者直接参与决策过程,特别是在其专业领域内,以确保科学意见得到准确表达和解释。
4、确保政策决策所依托的科学传播准确无误。
5、建立透明机制,允许机构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表达和记录科学意见分歧,包括对解决方案的建议。若意见分歧无法内部解决,应纳入同行评审过程,并由决策者在审议文件中予以考虑。
四、确保问责制
1、如有违反科学诚信的指控,应确认后采取强制行政措施,并实施相关政策与程序预防未来出现实质性或表面的类似问题。
2、鼓励提前与科学诚信官员非正式或正式协商,就如何预防违反NSF科学诚信政策进行咨询。
3、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NSF科学诚信政策的行为,可通过邮件、匿名报告网页、面对面会议、视频会议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在适当情况下,还应向相关机构如人力资源管理司公平与民权办公室或监察长办公室报告。
4、科学诚信官员应发布处理违反科学诚信指控的程序,确保处理过程及时、客观、彻底。程序应详细记录每个步骤,并明确指控的实质内容、证据负担、意图的确定以及适当的报告渠道和期望。
五、保障措施
1、根据科学技术知识、资质、经验和诚信选拔并留任科学技术职位的人选,并要求他们及其上级遵守最高标准的专业和科学伦理。
2、持续推动科学劳动力的多样性、公平性、包容性和可及性,并构建无骚扰和歧视的安全工作环境。
3、有关违反科学诚信原则的报告或指控,例如,歧视、骚扰和研究不当行为,应提交给公平与民权办公室和监察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4、防止NSF各级管理者和其他机构领导人恐吓或强迫科学工作人员篡改科学数据、研究结果或专业意见,或不当影响科学咨询委员会。
5、若有针对NSF工作人员和评审成员、资助者和承包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指控,可以向监察长办公室报告。NSF将严格遵守举报人保护规定,确保员工免受不当人事行为的影响。可访问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举报人保护的信息。
六、支持政府科学人员的专业发展
鼓励机构科学人员和参与机构科学活动的其他雇员,以符合NSF政策、联邦伦理规则和工作职责,并在资金支持的可行范围内,与更广泛的科学界进行交流。主要包括:鼓励及时发表研究成果,例如,在同行评审的专业学术期刊、NSF技术报告和出版物或其他适当的出版渠道上发表;鼓励通过包括数字存储库在内的适当渠道分享科学活动、发现和材料;鼓励参加专业会议并分享科学活动;允许担任编辑委员会成员、同行评审员或专业或学术期刊的编辑,须与联邦道德法律和NSF政策保持一致;允许参与专业社团的委员会、工作组和其他专门机构的工作,包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消除担任此类社团官员或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障碍;允许政府科学人员接受法律允许的科学活动和发现的荣誉与奖励,并积累此类荣誉或奖励的专业认可;鼓励科学人员执行外联活动,作为其官方职责的一部分,例如,适当地向社区和学生团体以及相关的国际团体发表演讲。 (张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