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学术交流中心提出与中国开展学术合作的原则与建议

作者: 2024-04-11 11:24 来源:
放大 缩小

115日,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发布与中国开展学术合作的行动建议[1]DAAD以联邦政府20237月通过的中国战略为基础,就德国高校进一步发展与中国的合作提出了3项指导原则与建议。

1、确定自身利益,建立对等关系。德国高校应在与中国的合作中确定自身利益,并在考虑外交部“基本研究政策优先事项”的情况下确定合作项目的优先次序。在此基础上,学术合作的组织方式应确保维护德方利益,行动原则应是建立互惠的合作关系,即合作各方提供的学术、人力、财力和基础设施资源,包括对研究设施的使用权,必须保持公平,并符合各自确定的利益。

2、降低风险,提高透明度。德国高校应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宣传以及制度化的程序来提高其在国际科研合作中的研究安全性,在促进真正的科学合作利益和德国科技竞争力机遇的同时兼顾保护德国国家主权和安全。德国高校应向合作伙伴明确表达合作透明度的要求,合作应有章可循,即以明确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为基础,合同和协议的遵守情况可以核实,不遵守合同和协议的情况将会产生后果。

3、加强与中国合作的能力。德国高校应加强和扩大科学、商业、社会和政治领域与中国合作的能力,即专业知识、语言技能、跨文化能力和实践经验。在发展中国能力时应避免不对称性和依赖性。有必要在中国合作机构的参与下,但不是片面地依赖中国合作伙伴,建立自己的、独立的对中国的专业知识。                     (葛春雷)



[1] Die akademische Zusammenarbeit mit China realistisch gestalten. https://static.daad.de/media/daad_de/der-daad/kommunikation-publikationen/presse/daad_perspektive_china_de_240112.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