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工业科学与资源部报告分析合作与创新的障碍
2023年11月27日,澳大利亚工业科学与资源部发布《中小企业在澳大利亚产研合作与创新理念商业化的障碍》报告[1],突出了在澳大利亚产业结构、市场活力和商业特色等背景下,中小企业在产研合作与创新理念商业化等方面面临的实际挑战,以及在此创新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障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克服需求侧障碍
政府很多项目和干预措施都假定中小企业的创新动机、风险偏好、能力和容量都没开发或可能不存在,且企业和部门的竞争力继续下降。
1、很少有中小企业偏好创新。澳大利亚经济的主体是那些高度依赖本国独特自然资源禀赋的重要产业,全社会都觉得创新企业的可获得的市场规模很小;企业只是服务于国内市场,满足了当前需求。它们可无需参与对新市场的创新,也不需从事高风险、高回报的合作。
2、产业结构的转变依赖于采用创新和进行规模化创新的能力和容量。澳大利亚现在的产业结构主体是自由现金流和人力资源水平均较低的小企业(占澳企业的93%),这就限制了企业对采用创新和进行规模化创新的投资能力。近20年来,本应通过市场高度竞争形成创新企业必需的管理经验,但澳大利亚国内产业的各种条件却导致了此方面的萎缩;中小企业吸收创新的能力反而下降了。
3、改进建议。提升创新需求侧的驱动力和创新需求。有效识别那些有创新需求的中小企业,并对其面临的具体障碍采取针对性干预。具体行动可包括:选择性支持对澳产业政策目标至关重要的企业,针对这些产业设计激励项目;对寻求扩大出口市场的企业实施政府干预;通过协调政府整体政策(如向净零经济转型的政策)和发展可满足国内与全球需要的先进制造能力,有效聚合创新需求。
二、克服供给侧障碍
澳大利亚产业结构里中型企业的地位在下降,规模不能扩大,这正影响澳产业体系的创新吸收能力和容量。
1、产业结构涉及创建和发展创新的能力和容量。澳大利亚创新政策的主流是将大学和研究机构作为创新供给源,但中小企业才是大多数经济体内的创新动力来源。
2、竞争不足与激励措施失调。高教与研究机构的激励措施与商业化成果脱节,资助机制每年促进产学合作去推进创新的各种条件。大学和研究机构几乎垄断性地占据了政府支持的各个创新计划。大学的活动,包括知识发现、扩散和教育,不会完全按照商业活动的节奏和范式进行。澳大利亚旨在支持产研合作的举措预设了要求:必须与大学合作,但是成果和商业化表现一直较差。
3、改进建议。创造政策环境,吸引目标产业中的中型企业并使之增长。收紧税收改革或类似的改革,这些改革行动要改变当前在澳大利亚企业进行的风险-奖励评价,吸引和建设具有管理经验、创新能力的企业,并增强其竞争和商业活力。重新调整政府干预措施,以降低市场采用创新的风险并开发创新的商业模式。
三、提升创新过程的效率
促进产研合作和创新商业化的干预措施需要明确解决企业的创新动机、风险偏好、容量和能力障碍等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产研合作市场错位和市场低效。
1、要将资助影响最大化。目前,各州和联邦政府内的创新激励计划之间缺乏凝聚力和协调,导致资源稀释、竞争减少、市场路径延迟及商业成功的可能性总体降低。要取得变革性成果,需要进一步考虑有效的国家战略制定、设计和资源配置。
2、政府政策将大部分资源用于物质科学研究和对有形产品的创新。因此,澳大利亚对降低服务、商业模式或市场采用和增长等方面创新风险的政策支持有限;对制定竞争性商业战略缺乏积极性。
3、国内创新供需市场不透明。在创新供需之间,存在着服务不足的问题。成功促进产研合作关系形成所必需的机制有限且低效。
4、产业转型是10年期的行为,各项战略必须形成良好框架。要确定在具体时间段的明确成果。项目必须有充足的资源,经常受评估并及时因应具体变而改变,这样才能经历多个遴选周期而取得成果。
5、改进建议。增强创新供给侧的竞争,利用中小企业内各项激励措施。取消企业必须与得到公共资助的研究机构合作,才有资格获得政府创新资助项目的要求。这将打开市场需求,增加国内对于实现创新商业化资助项目的竞争。
总结科技创新咨询服务机构参与现有和新兴资助项目的经验,确保科技创新的成功;总结和更新创新供应方资助指南,支持那些有兴趣在产业内工作并培养商业头脑、创业思维的研究人员。
调查市场经纪服务的模式,增加产研合作成功的可能性;研究其他国家的产研知识产权合作和专利安排的成功模式,例如新加坡或美国大学的许可费非常低的情况。
四、研究其他各项创新相关事项
研究分析科学、研究和创新等公共投资不能带来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情况和案例;研究创新和合作的产出和成果缺乏透明度情况和细节,以及以上问题对创新政策和投资绩效评估有效性的负面影响。
建议设计和量化适当时间段内创新商业化要达到的成果和产业影响,以衡量在创新收入、生产力和产业链韧性等方面的提升,确保公共研发投资能够明确支持产业转型、商业增长、生产力和更高价值工作等方面改善,同样要改善澳人民的健康、环境和社会状况。(刘栋)
OECD报告分析支持绿色和数字化转型的创新政策要求
2023年11月30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引导绿色和数字化转型:有效科技创新政策的五大必要条件》报告[2],提出绿色和数字转型意味着向净零、环保的经济和社会转变,需要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包容性、有竞争力、有韧性和高福祉等共同社会经济目标。为实现长期转型目标,同时应对冲击性、结构性的当前社会经济挑战,包括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不断加剧的不平等、人口老龄化和失业问题的影响,报告结合对德国等国家的案例分析,提出对实现绿色和数字化转型至关重要的五大创新政策必要条件。
1、协同治理,推进跨国、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不同职能部门和机构的政策整合和协调。即协调基础设施和投资等各领域的政策干预措施,以支持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并通过从地方到国家层面的协调来应对转型的不平等地理影响。跨国政府协调需要共享对全球未来的看法,并共同行动,包括建立国际标准。此外,协同治理具有挑战性,因为需要不同政策领域和多级政府的配合,这里可能会受到孤立的政府组织、沟通差距、政治动荡和能力限制的阻碍。
2利益相关方参与,让公民、研究机构和产业界参与制定和合法化共同愿景,并联合实施行动计划。在绿色和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有利于建立对转型复杂性的集体理解,加强科技创新及其政策的作用,增强对政府的信任;也有益于改进决策,以包容性地采纳和形成科技创新的系统成果,协调大规模行动支持实现转型。
3、政策的灵活性和实验性,政策的设计和实施过程应具有迅速应对和适应不断变化环境的能力。转型是复杂而不确定的过程,需要采取适应性和灵活的方法。政策实验允许在新情境下测试和学习新的想法和干预措施。若政策不能快速应对变化,则可能无法跟上技术变革的步伐,无法充分保护消费者,也无法利用新出现的机会。在政策中保障灵活性和实验性,需要修改公共行政管理中为了负责任地管理公共资金而设立的高度规范化和官僚化的流程,使公共行政部门采用灵活的政策方法并利用新的数字工具收集和分析数据,并在公共行政管理中积极推动和激励这些政策方法。如许多国家重视对科技创新政策领域的前瞻性研究,以更好地为未来趋势做好政策准备;并加强对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投资,以获得更好的基于数据的政策证据。
4、明确方向,通过有针对性的努力来塑造社会技术变革的路径和重点。转型需要复杂的协调,因此要强调方向性,比如部署风能,需要监管部门的参与和激励,以及行业和研究机构的行动。虽然政策的方向性可以与市场导向相协调,不需要“挑选赢家”,但当未来的技术需要选择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类型时,就需要有方向性。
5、支持颠覆性创新,通过政策措施支持对颠覆性技术的开发和采用。全球经济脱碳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商业创新需要技术创新,以保证未来的竞争力并塑造社会期望的数字未来。相关政策需要更大的冒险和实验精神,支持供应侧的颠覆性研究与创造,同时关注需求侧成果的部署和扩散。如德国创建了颠覆性创新署(SPRIND),旨在识别、开发和帮助扩大具有引领性的激进创新或具有突破性潜力的创新。
(王建芳)
[1] Barriers to collaboration and commercialisation. https://www.industry.gov.au/publications/barriers-collaboration-and-commercialisation
[2] Navigating green and digital transitions: Five imperatives for effective STI policy. https://www.oecd.org/sti/inno/navigating-green-and-digital-transitions-dffb0747-e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