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IF提出国家经济政策要保护战略性产业的竞争力
2月7日,美国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发布《将战略性产业竞争力融入美国经济政策》报告[1],认为为应对中国的重商主义、国家主导的经济挑战,美国需要的不仅是零敲碎打的增强竞争力举措,而是将保护竞争力作为重点纳入经济政策的主要领域。
报告阐述了目前美国政策领域的发展,以及美国围绕广泛竞争力和战略性产业竞争力目标而构建的政策体系。指出美国国会对促进国家广泛竞争力的政策越来越感兴趣,尤其是对支持半导体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行业部门的竞争力政策。正在推进中的《美国创新与竞争力法案》(USICA)等将推动美国在竞争力和战略性产业方面的发展。
报告认为,尽管USICA和其他类似措施很重要,但无论资金多么充足,这些举措仍有不足。如果美国想要提高其竞争力和战略性产业地位,特别是对中国的领先地位,需要在几乎所有联邦机构和政策领域以战略性产业为焦点,纳入提升竞争力的重点政策。
1、贸易政策
美国目前的贸易政策不利于执行,而以竞争力为重点的贸易政策需要更加注重执法,包括使用广泛的政策工具向违反美国贸易规范或规则的国家施压,这种以战略性产业竞争力为重点的贸易政策将走得更远。同样,贸易政策,特别是关于新贸易协定的谈判,涉及美国各种利益之间的平衡,将重点针对对美国战略性产业利益构成最大威胁或机遇的国家。
2、反垄断政策
几十年来,美国的反垄断政策一直专注于竞争本身,认为竞争越多越好,而忽视了反垄断决策对美国竞争力的潜在影响。所以新的反托拉斯制度会确保考虑保护本国的竞争力;考虑在反垄断案件中要认识到竞争力的因素,对于大多数贸易行业公司,尤其是战略性公司,其竞争格局是全球性的,要使得美国公司能够保持规模,应对与中国政府支持的中国企业进行竞争。
3、税收政策
目前美国的税收政策,特别是营业税政策,主要基于尽可能减少优惠和补贴的观念。但如果要保护美国的竞争力,税收政策则应改变。目前,美国的研发税收抵免不足,在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34国和金砖国家(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中排名第24位。与竞争对手相比,美国排名如此之低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国家大多数采取了以竞争力为中心的税收政策,而美国没有。所以,美国未来的税收政策应为提升战略性产业的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4、融资政策
以竞争力为导向的融资政策将侧重于支持贸易部门和制造业的高增长企业;此外,国会应该通过立法要求政府协调考虑联邦融资项目如何更有效地支持美国企业提升竞争力。
5、研发方针
竞争力是研发政策的组成部分,以竞争力为重点的广泛研发政策将包括: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与工业相关的研究;研究机构和大学的作用将发生变化,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拟议中的技术研究理事会将成立,并得到充足资金向战略性产业分配。
6、统计政策
以竞争力为重点的统计系统将侧重于三个主要方面:①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美国的统计系统不能仅限于收集美国企业数据,需要更细致的国际统计数据;②有效收集能够反映各州和地方工业和技术战略差异的数据。不仅需要面向联邦政策制定者,还需要面向各州和地方官员,因为所有州和许多地方都需要制定自己的经济发展计划;③以竞争力为重点的统计系统需要收集更准确的国家工业数据,包括更准确的信息技术采用、工艺技术创新、企业及其供应链生产能力数据等。
7、监管政策
以竞争力为重点的监管政策意味着所有主要的监管法案和行政手段都将自动为保护国家竞争力服务,以查明潜在的竞争力影响因素。联邦政府需建立一个能够持续全面审视面临激烈国际竞争的关键行业的过程,以确定如何改善其运营环境。
报告最后指出,美国只有将竞争力保护纳入大多数经济政策的主要领域,才能应对中国的崛起及其重商主义、国家主导的经济带来的挑战;只有全方位提高竞争力,才能更好地占领国际市场。(李宏 代维)
[1] Weaving Strategic-Industry Competitiveness Into the Fabric of U.S. Economic Policy. https://itif.org/publications/2022/02/07/weaving-strategic-industry-competitiveness-fabric-us-economic-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