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术团体呼吁改革新兴技术国际合作的方式
1月4日,Science|Business发布文章[1]指出,国际顶尖研究团队正推动G7国家改革管理新兴技术合作的方式,建立竞争前技术(即基础研究和竞争开始之前)合作的新框架。
文章提到,由英国前科学部长David Sainsbury资助的、名为伯克利研究小组(Berkeley Research Group)的非营利机构组织了相关游说活动。他们提出,随着COVID-19危机的持续及气候危机的迫近,未来几年世界将面临谁来控制一系列新兴技术并从中受益的冲突,这些技术涉及从气候控制到6G无线网络的方方面面。该小组的参与者、伦敦大学学院教授David Delpy认为,现在各国很难确保从新兴技术上获得公平的投资回报,因此需要一个新的全球竞争前技术开发框架,并从G7经济体开始,形成产生共享和利用新兴技术的模式、多边协议,公司、大学和政府可以遵循和实施,以减少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共享、研究人员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
该小组认为,竞争前技术是当前国际技术管理体系的空白。科学合作通常通过政府层面的双边科学外交协议组织,其前提是科学家之间的公开信息交流和相关国家之间的“互惠”,但这些方面通常含糊不清且没有任何执行机制。另一方面,政府贸易协定虽然理论上是可执行的,但规定性过强,无法处理应用和价值尚不清楚的新兴技术。为此,Delpy等提议,G7成员国着手讨论“研究契约”,讨论应包括处理商业、技术和其他事务的公司、大学和部委等对问题有更直接了解的组织,并建立常设工作组,设定工作时间表和目标,并为处理多边、竞争前技术开发问题编写示范协议。
另一篇文章[2]中,作者从二战后原子弹研制及随后的军备竞赛类比到当前疫苗等医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由此带来的技术竞争和不平等现象。作者认为,世界将再一次为谁来控制重要技术而争论不休,为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技术合作方式,建立数字化时代共享和开发技术的新秩序,应允许首次开发技术的私营公司或国家政府从中获得一定利益,同时,重要的新技术必须能够迅速与世界上最需要的人共享。
文章提到已有研究提出的关于新技术合作系统的政策选择,包括:①建立适用于新兴技术的合作模式和多边科技协议。明确如何从重要发明中获利,以及何时必须分享,关键问题是在私人和公共利益之间划清界限,倡导G7经济体共同起草用于竞争前技术的此类合作模板。②授权政府可以强制要求私营公司在疫情或气候灾难等紧急情况下许可关键技术。虽然已有一些机制可以为世界上的穷人提供必需药物,但进展缓慢且依赖于制药业的合作。③简化针对全球重要需求的研发资助规则。目前,世界各地的政府研究项目相互冲突、规则相互矛盾、程序互不相容,为此须有更简单的方法,如为多国研发创建一个全球性的、联合国式的资助委员会,类似于欧盟持续的研发框架计划,也可以让每个国家在其常规的研发资金规则之外,为解决紧迫的全球问题提供特殊规则,使研究人员可以更容易地汇集各类资金。④废除排外移民法。让科技人才可以更便捷地在国外旅行和工作。当年曼哈顿计划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百名从德国、奥地利、匈牙利等国到美国工作的杰出物理学家,而当前据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称,印度科学家可能要等待84年才能获得美国绿卡,司法部门对美籍华裔科学家的追捕也大大影响了科学进展。 (王建芳)
[1] New Year’s resolution: Research group aims to fix the way the world collaborates on technology. https://sciencebusiness.net/news/new-years-resolution-research-group-aims-fix-way-world-collaborates-technology
[2] Viewpoint: Reform the way the world works together or doesn’t on R&D. https://sciencebusiness.net/news/viewpoint-reform-way-world-works-together-or-doesnt-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