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参议院提出《民主技术合作法案》

作者: 2021-08-09 16: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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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日,美国参议院两党议员联合提出《民主技术合作法案》[1],号召通过由美国主导的国际技术合作对抗中国在新兴及关键技术领域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并撬动“全球民主国家”的力量,在针对新兴及关键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与规范制订、联合研究、出口管控、投资审查等方面联手。《民主技术合作法案》提出:

1、组建技术合作办公室

由美国国务院牵头,联合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国务院设立由技术特别大使领导,财政部、商务部和其他联邦政府部门机构代表组成的技术合作办公室(Technology Partnership Office),其职能包括:建立民主国家间的技术合作关系;建立可推进技术合作目标实现的多边机制;就共同认可的技术战略协调相关国家;为有可能从独裁政权获得技术的国家提供替代方案。

2、建立国际技术合作关系

推动技术政策与标准协调;与私营行业协调政策,确保私营部门主导、政治中立的标准进程;采用数据隐私、数据共享和数据存档的共同标准;围绕出口管制、投资审查、技术转让建立共同政策;就确保关键技术领域的供应链弹性开展协调;协调半导体供应链;形成学术界与私营部门间的合作;协调对目标国家的数字技术设施的投资和融资;围绕技术转让和独裁政府利用技术侵蚀民主的信息在合作国家间开展共享。

3、组建50亿美元的国际技术合作基金

支持由合作国家政府机构、大学、技术公司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研究项目,对第三国市场进行技术投资。

4、成立公共-私营委员会

公共-私营委员会(Public-Private Board)由来自私营企业、技术研究机构、学术界、人权活动组织,具有新兴技术和国际贸易经验的专家构成,为技术合作办公室实施该法案提供意见建议。

 

5、制定技术战略报告

法案要求国务院与联邦政府相关机构协调,向国会提交一份提出国际技术合作重点领域的报告,包括能力差距、优先技术领域、确定应包括哪些国家的标准,以及潜在的合作领域。还要求国务院提交一份补充报告,评估其他国家在隐私、人权、消费者保护和言论自由方面的治理制度。                                       (张秋菊)



[1] Bipartisan Senators Introduce Legislation to Reassert Democratic Leadership in Technology Strategy & Development. https://www.warner.senate.gov/public/_cache/files/8/9/895e0a40-65ee-43cc-8629-450555faefe7/AC6A0E54DB992E1612161C48BB34FC57.democracy-technology-partnership-act-two-pager-explain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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