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签署行政令鼓励国际支持获取和利用空间资源
4月6日,美国白宫正式发布由总统特朗普签署的《鼓励国际支持获取和利用空间资源的行政命令》[1](以下简称《行政令》)。
一、美国关于鼓励国际支持获取和利用空间资源的政策
2017年12月11日发布的空间政策1号令《重振美国的载人航天探索计划》规定,商业伙伴将参与由美国主导的“创新和可持续计划”。这项计划将“领导载人重返月球并开展长期探索和利用,随后开展火星和其他目的地的载人探索任务”。需要通过与商业实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对月球、火星和其他天体的长期探索与科学发现,进而获取和利用包括水和某些矿物质在内的外层空间资源。
但是,获取和利用空间资源权利的不确定性(包括将这一权利拓展到商业获取和利用月球资源方面)阻碍了一些商业实体的参与。对于1979年开放签字的《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为《月球协定》)是否已为各国开展空间资源的获取和利用活动建立了法律框架存在着争议,更是加剧了这种不确定性。而美国既未签署也未批准《月球协定》。实际上,只有18个国家批准了《月球协定》,这其中有17个是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会员国,仅为全部会员国数量的18 %。此外,《月球协定》与1967年开放签字的《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简称《外空条约》(美国和其他108个国家已加入该条约)之间的差异,也加剧了关于获取和利用空间资源权利的不确定性。
《行政令》指出,美国公民应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对外层空间资源进行商业探索、获取和利用。外层空间是在法律和物理层面上独特的人类活动领域,美国并不将其视为全球公域(global commons)。因此,美国的政策应当是根据适用法律,鼓励国际支持公共和私人对外层空间资源的获取和利用。
二、反对将《月球协定》视为习惯国际法
《行政令》指出,美国不是《月球协定》的缔约国,且美国不认为《月球协定》是指导各国促进商业参与月球、火星或其他天体的长期探索、科学发现和利用的有效或必要文件。因此,国务卿应反对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试图将《月球协定》视为反映或表达习惯国际法的任何尝试。
三、由国务卿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并进行报告
《行政令》提出,国务卿应与商务部长、交通运输部长、NASA局长以及国务卿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行政部门或机构的负责人协商,根据本行政令第1节中规定的政策,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公共和私人对外层空间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在执行方面,国务卿应设法与其他国家开展谈判,就公共和私人安全并可持续地开展空间资源的获取和利用活动来达成联合声明和双边及多边协议。在本行政令发布后的180天内,国务卿应通过国家空间委员会(NSC)主席和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向总统报告开展的相关活动。 (韩淋)
[1] Executive Order on Encouraging International Support for the Recovery and Use of Space Resources.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executive-order-encouraging-international-support-recovery-use-space-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