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研究理事会对改进临床研究提出建议
一、主要建议
1、维持临床疗法研究委员会的机构和任务。
2、向临床疗法研究委员会提供额外资金,用于资助建立初级保健研究能力的举措。
3、废除临床研究委员会。
4、瑞典研究理事会支持和发展瑞典临床研究前提条件的任务转由管理团队完成,并由该团队负责分配全国临床研究的资金。
5、设立一名特别常务秘书,该秘书具有高水平的临床研究科学能力,应与医药卫生常务秘书密切合作。
6、为全国临床研究合作增加各种财政资源。
7、通过增加能有效协调生命科学内各种措施和计划的资源和组织,强化本理事会所属的生命科学办公室的职能。
8、在促进临床研究基础设施和能力供应等的长期举措方面,建立政府和医疗保健负责人之间的国家协议。
二、更多合作和改进基础设施
为临床研究创造各种前提条件,从而加强研究质量,这都需要更多的内外部合作。因此,瑞典研究理事会要在生命科学的各种委托任务上建立更清晰的内部协调,还要通过与该领域的其他研究方开展更多合作而固化这种需求,其生命科学办公室在此工作中起关键作用。
改善基础设施和支持临床研究可使所有研究方受益,包括生命科学公司。促进瑞典研究理事会与瑞典创新局之间的合作,共同支持想进行临床研究但缺乏各类资源的中小公司;促进创新支持体系与瑞典临床研究联盟之间的合作。 (刘栋)
[1] Investigation of the organization of clinical committees at the Swedish Research Council,https://www.vr.se/analys/rapporter/vara-rapporter/2020-10-14-utredning-av-organisationen-av-kliniska-kommitteer-vid-vetenskapsrade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