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科学基金会资助结构分析及国际比较

作者: 2019-06-13 11: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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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7日,德国研究与创新专家委员(EFI)发布《2019德国研究、创新和技术能力评估报告》,分析了德国科学基金会(DFG)的资助结构及与英国、荷兰、瑞士、美国主要研究资助机构之间的比较[1]

  一、DFG资助费用和资助结构

  DFG是德国大学基础研究领域最大的竞争性资助机构,2017年其91%的经费授予了大学申请人。DFG资助类别分为个人项目(相当于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面上项目)、合作项目(包括特殊研究领域、重点计划、博士研究生院、研究团队、研究中心)、卓越计划、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奖项。其中对个人项目的资助费用约占DFG2017年资助总额的35%5个合作项目约占42%2017DFG对所有新申请的个人项目平均资助为20万欧元,资助率约30%。个人项目资助期限通常为23年(2017年平均为31.6个月),合作项目资助期限一般较长,如特殊研究领域最长资助12年,博士培养机构最长资助9年。DFG除资助项目直接经费外,还通过一次性补贴(项目费的22%)资助项目的间接支出。

  二、国际比较

  与英国、荷兰、瑞士、美国的主要研究资助机构相比:①DFG对大学研究的资助在全部高校研究资助中的比例偏低(DFG18%,美国47%,英国31%,荷兰18%,瑞士15%);②DFG对个人研究项目的资助低于英国(64.6%)、瑞士(49.6%)和美国(49.5%),而对结构优先领域(structural priority area[2])的资助比例(37.5%)明显高于其他比较国家;③基于新申请,DFG对个人研究项目的平均资助金额最低,最长资助期限也较短,而资助率较高;④DFG对个人项目间接费用的资助比例与瑞士国家基金会(20%)相当,但低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NSF30%69%);⑤2017年德国的基金论文比(23%)在比较国家中仅低于美国(31%);⑥基于Top10%高被引论文比例和皇冠指数,德国基金论文的质量低于其他比较国家。           (葛春雷)   

 

  


 

[1] EFI Gutachten 2019, https://www.e-fi.de/fileadmin/Gutachten_2019/EFI_Gutachten_2019.pdf

[2] 结构优先领域对应专题优先领域thematic priority area),其目的是加强科学卓越性和国际显示度DFG资助类别中体现为合作项目中的特殊研究领域、研究中心和卓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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