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实行研究税收补贴 激励企业投资研发
5月22日,德国联邦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德国实行研究税收补贴[1],以激励企业,特别是研究型中小企业投资研发,实现德国研发投入GDP占比达3.5%的目标。
德国此前是OECD 36个成员国中5个没有实施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之一,这使德国在争夺创新型企业和研发人员的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德国政府科技与创新政策咨询机构多次建议政府实行有利于创新的税收体系。研究税收补贴作为此前政府通过对中小企业直接资助研发项目鼓励企业创新的补充手段,适用于所有企业,没有规模限制。补贴额度为企业自身研究和委托研究中研发人员费用的25%[2]。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获得50万欧元补贴。在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也给予补贴,这对于未盈利的初创企业尤为重要。已经受项目经费资助的人员不再享受补贴。资助程序为日历年结束后企业在主管的税务局提交申请,同时由单独的认证机构评估研发活动。 (葛春雷)
[1] Kabinett beschliesst steuerliche Forschungsf?rderung. https://www.bmbf.de/de/kabinett-beschliesst-steuerliche-forschungsfoerderung-8720.html
[2] 研发费用测度依据OECD的《弗拉斯卡蒂手册》。《弗拉斯卡蒂手册》(Frascati Manual)是对科技活动进行测度的基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按照这一手册系统地开展了有关研发活动的统计调查. http://www.oecd.org/publications/frascati-manual-2015-9789264239012-e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