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发布《原子能技术研究开发的基本原则》

作者: 2018-08-09 16: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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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日,日本内阁府原子能委员会发布了《原子能技术研究开发的基本原则》[1],旨在指导未来原子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并规定了政府、国立科研机构、产业界应承担的任务。

  20177月,该委员会曾发布《原子能利用的基本原则》,强调了“在明确责任体制、落实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合理适当地利用原子能,为环境、国民生活、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此次发布的《原子能技术研究开发基本原则》属于《原子能利用的基本原则》的后续文件,重点就原子能技术研发方面做出部署。

  一、原子能技术研究开发的基本原则

  1、电力销售自由化背景下的技术研究开发原则

  为解决福岛核事故引发的能源紧缺、电力成本上升等问题,20164月,日本开始实施“电力销售自由化”政策,改变过去少数几家电力公司垄断电力销售的模式,消费者可自由选择电力公司购买服务,旨在促进竞争,降低用电成本。

  在此背景下,与原子能相关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必须从“减轻民众负担、提供便捷服务”的角度研发原子能发电的技术。关于原子能发电方式,应该重新评估之前“从第三代核电站向第四代核电站过渡”这一提法的合理性,向市场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在原子能技术研发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投资成本,通过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核能研发项目,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原子能技术的研发利用。

  2、核燃料循环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方法

  根据现行的《能源基本计划》,核燃料循环政策指“有效利用资源、回收利用钚等核废料,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并减少放射性废弃物对环境的破坏”,鉴于日本面临的能源紧缺、电力成本上升等问题,今后应继续坚持发展核燃料循环技术及产业应用。

  在高速反应堆开发和堆型选择方面,继续以钠冷却炉为重点开展研发工作,同时根据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和社会各界的反馈灵活调整研发重点。日本目前采用的轻水反应堆、推进“钚热利用”方式符合国情和市场现状,对发展本国的核燃料循环工业具有重要价值。未来的重点是提高使用后的核燃料的储存能力,与电力企业合作推动“钚热利用”的研发与应用。

  二、相关创新主体的任务

  1、政府

  政府是日本原子能技术研发的支撑,但在原子能发电的方式、反应堆类型的选择等具体问题方面,应该由企业、专家、电力公司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政府应改变传统的以具体的某种反应堆为对象的资助方式,取而代之以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等因素决定政府资助的分配额度,鼓励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开展新型反应堆的研究活动。即便是关于轻水反应堆的基础研究、安全保障技术等委托性研究项目,也应充分考虑政府资助方式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2、国立科研机构

  国立科研机构是日本开展知识探索等基础性研究的主力,企业作为民间力量在技术开发应用方面被寄予厚望。然而,日本的原子能研究开发机构(JAEA)等国立科研机构在新型反应堆技术、核能基础研究方面与产业界的合作较少,在事故预防、轻水反应堆技术共享方面缺乏合作。今后,国立科研机构应加强与企业、大学的合作。日本原子能委员会将建立“事故预警与处置”、“轻水反应堆的长期、安全利用”和“放射性废弃物与停用反应堆的后期处理”三大平台,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可利用这些平台开展合作。

  3、产业界

  在“电力销售自由化”背景下,产业界应充分认识到市场的竞争性,从降低用电成本、稳定电力供给的角度开展技术研发,根据市场动向独立做出决策。在电力生产方面,应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强成本控制意识。在电力销售方面,应从减轻民众用电负担的角度平衡核电、火电、新能源等多种电力的比例,确保国家生产生活的电力供给稳定且廉价。                                      (惠仲阳)

 

  


 

[1] 日本原子力委員会:技術開発研究開発に対する考え. http://www.aec.go.jp/jicst/NC/iinkai/teirei/siryo2018/siryo20/siryo2_se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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