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发布《科技创新综合战略2017》
1、持续推进“社会5.0”,巩固和提高本国竞争力。①政府、产业界、科研界共同参与,发挥日本在材料、清洁能源、先进制造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建设超智能社会。②相关省厅密切合作,以战略创新项目(SIP)等竞争性科研项目为代表,支持从基础研究到实用化的全链条创新活动。③强化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大对年轻科研人员、风险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日本科技和产业的竞争力。④持续推进高度智能交通体系、能源生产利用链条最优化、新型制造业体系等建设,实现安全、舒适的高品质生活。
2、持续夯实创新的基础力量,鼓励机构扩展经费来源。①确保人才的培养、选拔的公平性,保障对年轻人才、卓越人才的支持力度,对资深研究人员引入年薪制,为年轻人在任期制结束后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日本的年轻学者大多实行有固定工作期限的任期制,任期制结束后可续签一次或转为无固定期限的长期聘任制)。②强化知识基础,确保基础研究,保障科研活动设备、信息基础等平台性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开放创新。③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充实大学或科研机构经费。密切同学会等组织的人际联系,鼓励校友捐赠以充实经费,效仿欧美国家促成良好的捐赠文化;探索改革相关制度,使机构能够通过土地所有权、股权等适当获取收益,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解决科研或基础设施老化的问题;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积极与国内外的企业、相关机构开展共同研究,争取研究经费。
3、持续推进面向创新的人才、知识、资金的良好循环。①继续推动开放创新工作,推动深层次、大规模的产学研共同研究,根据社会需求以及技术本身发展的需求匹配相应的资金和政策。②强化中小型、风险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使政府采购政策适当向这类企业倾斜,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才能。③完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和政策,构建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的知识产权体系,使人才培养和标准制定符合国际化发展的需求。④强化区域创新支持地方发展,根据地方特点和优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创新政策,稳定支持对地方发展有促进和牵引作用的核心企业。⑤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欧美发达国家持续开展科技合作的同时强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力度,跟踪并研判国际社会的研发动向和商业机遇,开拓新的创新增长点。
4、提高官民合作共同投资支持创新的力度。①遴选重点目标领域,政府率先支持、吸引企业共同投资。②改变过去以项目为主的产学研合作方式,推动深层次的“机构间”合作。③针对缺乏价格优势的创新技术,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④以客观的评价结果为基础,调整优化官民合作的科研活动,对重要的创新政策、科研项目建立从投入到产出的材料证据系统,为考核评价提供科学详实的依据。
5、构建并运用数据平台,强化支撑平台工作的基础技术。①政府主导、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平台,建设包含地理空间、卫星、自动驾驶地图信息等的地理数据平台,收集并发布网络攻击情报的网络安全信息平台。②强化人工智能、网络、大数据等网络安全技术,为发展各类平台网络奠定技术基础。③成立人工智能技术战略会议,将人工智能作为国家战略推进,重视可能产生的伦理、法律等问题。 (惠仲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