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家科研中心与产业界建设协作研究组织的经验
一、CNRS与企业协作研究组织的性质与使命
根据法国教研部2010年发布的《法国公共科研与企业联合研究单元与共同实验室情况分析》报告中的界定,协作研究组织是科研界与产业界联系最为紧密的伙伴研究形式,通常比合作研究项目投入的资金更多,时间更长,并因合作双方密集与高质量的互动而产生大量成果。协作研究组织围绕公共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共同利益与共同起草的研究战略,解决产业创新的应用研究与前端的基础研究问题。通常由企业提出成立,目的是在长期合作、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公共科研机构的合作,从而产出更多成果,实现双赢局面。
协作研究组织的主要使命包括:通过基础研究与理论分析理解基本现象;通过探索性、前瞻性研究验证工艺与产品的可行性;通过专题研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通过公共科研对企业研发的互补性发现新的合作研究可能;培养可为产业界聘用的高度专业化的研究人员。
二、CNRS与企业协作研究组织的主要形式
CNRS约有12%的研究单元与企业共同设立了协作研究组织,具体形式主要有联合研究单元和共同实验室两种。
1、联合研究单元:研发团队长期稳定,前沿成果迅速应用
联合研究单元是CNRS与其它机构共建的建制化的实体研究组织,多与大学、企业共建,由双方共同提供经费和研究人员,实行共同管理,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大多位于企业内部。目前,CNRS与企业共建的联合研究单元共有16家,其中4家为国际联合研究单元。联合研究单元共建双方签署5年合同,设有理事会进行管理,由法国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高级理事会定期评估。联合研究单元主任由共建双方共同任命,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来自CNRS与企业的主任各占一半。联合研究单元拥有固定的研究团队和场所,可以充分利用到共建双方的所有资源,开展长期稳定的研究,是这种模式的最大优势。
以CNRS与法国电子高科技企业泰雷兹公司(Thales)共建的物理联合研究单元UmPhy为例,它在CNRS物理学家艾尔伯·费尔发现巨磁电阻效应后,于1995年在泰雷兹公司的研发中心内设立,目前已有22年的历史。联合研究单元的主任来自企业,副主任来自CNRS,艾尔伯·费尔担任科学主管,共建双方各自负责研究人员的稳定工资,由企业负责主要科研设施的经费。研究单元以纳米磁性材料、高温超导和信号处理、功能氧化物为研究方向,来自CNRS的研究人员可以完全地融入企业的研发中心,将前沿研究成果进行大量地应用。
2、共同实验室:研究团队灵活组织,研究方向随时调整
共同实验室是围绕一个中长期的研究项目,由CNRS一个研究团队和一个或多个企业根据协议共同设立的协作研究组织,形式比较灵活,可以没有固定办公地点或固定研究团队,甚至可以不在同一地区,是一种开放创新的模式。CNRS与企业的联合研究组织主要采取这种形式,共有110家,可分为开放实验室(OpenLabs)、法国国家科研署共同实验室(LabComs ANR)等形式,其中后者专指2013年起法国国家科研署资助的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共同实验室项目。
共同实验室通常是企业想要与CNRS进行更紧密合作时采取的基于共同利益的联合研究形式。它基于双方的合同建立,一般至少为4年,合同中确定双方合作研究的目标,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双方会共同设立一些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共享方面的规则。共同实验室是很受企业推崇的合作研究形式,因为它的灵活性可以适用于企业的各种项目,让企业充分利用CNRS的高端科研设施与前沿科技成果等。
以CNRS运动科学研究所与法国标致雪铁龙汽车集团(PSA)的合作为例,双方共同成立了汽车运动开放实验室(AML),标致集团在CNRS设置一位常驻工程师,双方就每个合作项目共同承担预算,并共享知识产权。企业的研究团队能够接触和利用到CNRS最为高端的科研设备和相关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并借助开放实验室在自己的战略部署方向开展合作研究。
三、CNRS与企业协作研究组织的概况
CNRS与企业的协作研究组织是法国公共科研与企业协作研究组织的主要类型,约占全国的一半。
CNRS与企业的协作研究组织主要分布在工程与系统科学(36%)、化学(33%)、生物学(11%)与物理学(10%)等领域。合作的企业中,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比例大致相当,约各占一半。其中大型企业主要涉及汽车、电子、电力、石油等行业。
CNRS的126个协作研究组织共拥有1609名全时研发人员,来自企业与CNRS的人员比例约为4:6。平均每个协作研究组织的年度预算为139万欧元,其中联合研究单元约312万欧元,共同实验室约109万欧元。协作研究组织的合作产出十分可观,仅2015年,就发表论文1070篇,申请专利81项。
四、CNRS与企业的协作研究组织的特点与启示
CNRS与企业的协作研究组织在几乎没有政策引导的情况下,从2009年的50余家发展到2016年的126家,增加迅速。CNRS与企业的协同研究组织的特点主要如下:
1、自下而上,自发组织。CNRS与企业的协作研究组织几乎都是以自发的形式组建的。大多数情况下,由企业提出建立,目的是在长期合作、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公共科研机构的合作,产出更多成果。联合研究单元的固定研究场所也大多设在企业内。
2、双方各自承担成本。协作研究组织由CNRS与企业各自承担经费和人员工资。此外,企业通常负担设备费与临时人员费,有效地弥补了CNRS在开支上所受的限制。协作研究组织的负责人由共建双方共同任命,实际情况中,来自CNRS与企业的负责人各占一半。
3、运行模式灵活有效。CNRS与企业的协作研究组织中绝大部分都是没有固定团队与场所的共同实验室,但其中约为半数成立年限超过4年,这意味着双方的合作默契且有效。随着企业的研究方向与兴趣迅速更新,协作研究组织的稳定存在意味着双方能够随时组织合适的人员迅速投入到新的项目中去,也说明这种灵活的模式在实际应用中是很有效的,适合现代的工作方式。
在协作研究组织的合作中,科研机构与企业在不同的文化碰撞与能力互补中收获了大量的附加价值。企业可以利用公共科研机构最先进的前沿成果、科研设施及高水平研究力量;解决技术瓶颈,实现创新转化;共担前端研究的风险;聘用博士及高水平的专业化人才。科研机构可以基于产业实际需求与大量的实验数据进行理论与应用研究;获得设备经费与临时研究人员经费;增加外部影响力,更容易得到如国家基金委等的经费支持;双重职业经历也有助于研究人员转向企业工作。科研机构与企业通过协作研究组织实现了共赢。
基于以上特点,可为我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作研究组织提供经验和启示。以协作研究组织尤其是共同实验室的形式谋求开放合作,并适当地选取国家优先研究方向与重点产业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使公共科研机构与企业形成合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面向市场的最大化的成果产出。 (陈晓怡)
[1] Le CNRS, pionnier de l'innovation ouverte : les structures communes de recherche CNRS/Entreprises. http://www2.cnrs.fr/presse/communique/49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