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专家委员会提出德国研究与创新政策未来发展目标

作者: 2017-06-30 10: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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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日,德国研究与创新专家委员会[1]向联邦总理默克尔递交了《2017德国研究、创新和技术能力评估报告》[2],建议德国研究与创新政策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是: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3.5%至少3所德国大学跻身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30风险资本占GDP的比例比现在提高两倍,达到0.06%在数字基础设施领域跻身OECD国家前5名;数字化领域的资助经费翻一番;在电子政府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针对上述目标,研究与创新专家委员会在以下领域提出建议:科研体系。增加对高校基本经费的资助,继续实行“高等教育公约”;提高DFG和教研部对科研项目间接成本的资助补贴;增加无限期教授岗位数量,并减轻个人教学工作量,提高德国科研体系在全球优秀人才竞争中的吸引力;延续“研究与创新公约”,增加对大学外科研机构经费资助。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研界、经济界、以及社会主体间的合作,并提高合作透明度;在《专利法》中实施新颖性宽限期,以缓和科研人员对研究成果学术和商业利用间的目标冲突;充分利用科研人员创办企业以及在企业和社会中就业,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进入市场前的支持,建立科研机构与企业交流需求的平台。企业创新。促进企业研发活动多元化;通过建设卓越科研基础设施和研究友好型环境来提高德国的国际研发吸引力;对中小企业研发实施税收抵免,抵免额度与企业研发人员支出成正比。初创企业。减少行政阻碍,在资助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考虑初创企业的特殊需求;及早在教育阶段开始创业教育,培养创业意识;鼓励私有主体,特别是大型企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初创企业;确保税收政策对初创企业具有吸引力。创新治理。尽快落实高技术战略中各项措施;促进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在分配科研经费时将信息与通信领域置于优先;加强德国研究与创新政策在欧洲研究区的作用;加强对社会创新的资助,让更多社会群体参与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政策评估。数字转变。扩建性能与可持续性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扩大数字教育范围;帮助中小企业转变技术和商业模式;建立有利于数字经济新模式的法律环境;利用电子政府和政府开放数据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促进创新。                             (葛春雷)


[1] 德国研究与创新委员会由德国总理默克尔2006年设立,专门为联邦政府提供科研、创新和技术领域的政策咨询,是邦政府科技政策领域的重要智库

[2] EFI-Jahresgutachten 2017. http://www.e-fi.de/fileadmin/Gutachten_2017/EFI_Gutachten_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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