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OECD发布《发展中国家利用数字经济》报告[1],强调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呼吁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并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驱动因素和指导原则。
报告指出,数字经济的驱动因素主要包括4个相互作用的方面:①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包括物理基础和数据资源。物理基础设施方面,发展中国家可通过新技术或跨越数字基础设施发展阶段迅速赶上发达国家。政府可通过建立开放数据平台和开放政府数据,鼓励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②技能。包括专业人才培养和改善用户数字素质两个方面。人才培养包括长期机制和短期机制。长期机制涉及在大专院校设置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加强STEM教育,加强研究机构数字技能人才专项经费投入。短期机制主要是吸引全球人才,使国家迅速获得所需的劳动力资源。改善用户数字素质,使用户具备检索必要信息或寻找技术帮助的基本技能,能在数字平台上执行更加复杂的任务。发展中国家政府还应确保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不会导致数字素养方面的差距。③资金。为新技术的开发和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数字经济的创新类型主要有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两种。政府要对技术创新的早期阶段进行资助,应用阶段应该是公私混合资助,而商业应用研究阶段主要是私有资助。私有部门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投入更合适,可采用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和风险资本投资等形式。④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挑战;建立信任机制,确保数字经济顺利发展,建立单边或多边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安全网络。在以上4个因素中,监管的影响效力最大,因此法规是政府用来发展数字经济的强大工具。但监管是一把双刃剑,应在开放竞争的前提下,确保监管有效。
发展数字经济的指导原则包括:①制定有效的战略规划。规模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发展中国家应通过制定国家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战略规划在全球数字经济中找到利基。战略规划中需明确要实现的数字经济的类型,便于指导政策设计、实施和调整,还要综合考虑国家的体系结构(人口、地理因素)、制度因素(经济、社会和制度环境)以及数字经济的驱动因素。②鼓励合作。特别是加强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个体的合作,在有限的发展环境中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③增加对数字经济的投入,建立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数字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是那些投入最多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也应加大相关投入力度,并建立合适的资金分配机制,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和研究,如瑞典和德国主要通过大学和研究机构支付公共资金,企业通过合作和联合项目利用该资金。美国国防部则通过技术解决方案解决具体的军事挑战。④进行持续的政策评估和调整。数字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和迭代的过程,需要不断对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人人共享的社会。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