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研究理事会对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提出改进建议

作者: 2017-06-30 10: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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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挪威研究理事会对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中期评估提出反馈意见[1],以配合欧盟后续改善该计划的实施和项目设计。

理事会认为目前对“地平线2020计划”有如下优势:①资助的研究创建了更有竞争力的商业部门,有助于解决重大社会性挑战;②卓越科学基础、产业领导力和处理社会性挑战等三大部分覆盖了最重要的研究领域;③资助自下而上的卓越研究和使能技术取得了成功,如欧洲研究区、未来和新兴技术、研究基础设施和玛丽居里计划等;④面向社会性挑战的计划基于可靠的应用研究活动和广泛的创新活动,且运行良好。

根据挪威参加“地平线2020计划”的情况,理事会认为该计划尚有改进余地,建议:①改善申请过多的局面。可减少招标项目的数量和主题,更明确优先的招标项目,限制重复提交或更多地采用两阶段项目申请过程,更清晰地描述申请主题的预期影响。②简化管理和修订规章。进一步简化现有项目的申请与汇报流程,监测项目进度的模式要更易显示项目的实际总费用;项目的管理费减少四分之一的要求不利于产业、研究与技术机构来协调项目;修改大型研究基础设施规章,解决中期设备费不能在内部支付的难题,使各种控制和审计程序更清晰明确。③在研究与创新之间取得平衡。卓越性虽是关键原则,但不能过多地要求短期内基于现有成熟技术的示范和创新活动,应同时资助更多的应用研究和原型开发类项目。④持续资助创新政策研究。特别是要支持突破性的急进式创新研究,消除创新障碍,密切联系各国资助机构,跨国跨行业进行协作研究。⑤在2020计划完成时,确保可持续发展与气候行动等资助目标的实现。与研究创新有关的可持续发展及气候行动应包括海洋科技创新。⑥公私合作伙伴计划应全面开放。各成员国要确保联合项目制定过程顺利完成,未来应关注解决社会性挑战的合作,支持专注社会性挑战的公对公合作伙伴计划。⑦金融措施作用有限。如贷款和风险融资等金融工具不能用于研究资助,今后的项目和未来框架计划下的贷款资助不应代替拨款资助。⑧应吸引更多欧盟外的国家参加项目,加强与全球资助机构的合作。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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