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署展望城市能源系统转型
一、城市能源转型在脱碳行动中处于核心地位[1]
实现城市可持续能源潜力的关键之一在于提高终端用能的电气化,同时实现电力部门脱碳化。城市建筑部门脱碳的最重要措施包括新建高效建筑、对现有建筑深度节能改造以及部署高效供暖制冷技术。地方决策者可制定高效、低碳或零碳区域建筑能源网络规划。在国家层面可建立适用于整体建筑部门的机制,或专门推出适用于城市建筑的可持续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框架,并对地方规划人员进行能力培训。交通部门主要的脱碳措施是提高燃油经济性和推广使用低碳燃料。地方政府应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如定价政策、管制性政策等)来支持非机动化出行、公共交通和电动车辆的共同发展。
二、城市低碳能源供应和智慧能源网络能带来重大利益
屋顶光伏发电可为满足城市电力需求做出重大贡献,到2050年屋顶光伏的技术潜力能满足城市32%的用电需求和全球17%的总用电需求。回收利用位于城市近郊的工业余热可以降低城市的供热碳足迹。加强城市分布式能源服务的系统整合可以加速分布式能源资源和近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智慧型城市能源基础设施是实现2℃情景目标的重要前提,信息通信技术应当纳入城市电网规划。城市能源系统的高效整合还需要发展创新型商业模式。
三、开发城市可持续能源潜力需要各级决策者的强力支持
国家决策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城市积极开展能源可持续发展行动,包括对地方规划者进行能力培训、将税收立法权下放到地方、制定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以及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专项资金等。国家决策者还可以强制要求城市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市政建筑与公共交通工具达到最低能效标准。此外,一些国家还通过财政立法,对地方征收土地要开征使用费和财产税;鼓励紧凑型和高密度发展模式,限制城市无序蔓延。
报告最后指出,世界上没有适用于所有城市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单一模式,决策者需要根据城市和国家的特定情况选择合适的战略方案,以下建议可供参考:(1)协调政策框架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以推动城市能源系统采用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2)提高地方政府有效执行可持续能源政策的能力,包括适当增加其立法权。(3)降低城市融资成本、提高城市创收能力,以推动城市开展可持续能源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4)国家可以通过借鉴国际组织的经验,提高地方官员整合土地利用、交通规划以及可持续能源发展规划的能力。(5)建立信息交换中心制度,加强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其他能源利益相关者的对话与协调,找到挑战及解决方案,加快推进城市能源转型。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