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6提出五大政策措施
1、深化推进“社会5.0”。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了“社会5.0”的新概念,是继狩猎社会、农耕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之后出现的新一代社会形态,其命名充分体现了科技创新引导社会变革的含义。最大限度促进、利用和深化信息技术与物联网的发展,实现生产、流通、销售、交通、健康、医疗、金融、公共服务等广泛的产业结构变革,促进人们工作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变化。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带来的社会体系变革不仅仅发生在制造业以及与之相关的流通、销售、废弃、循环再利用等系列领域中,还体现在智能交通体系的变革、金融技术的改革、以及能源供给、健康、医疗、公共服务的提供等,这些以往被认为与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并无关联的领域,通过现实世界与网络空间的结合,有望产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体系。政策措施:通过官产学研合作,建立共同的超智能社会服务平台;推动网络安全、物联网系统构建、大数据解析、人工智能等共性技术研发;围绕机器人、传感器、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材料、光量子等创造新价值的核心优势技术,设定富有挑战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为之努力,从而提升日本的国际竞争力。
2、加强青年创新人才的培养。培养能担当知识创造、技术创新、知识应用、创建产业重任的创新人才,形成博士人才、产业人才以及支撑人才的培养体系。政策措施:培养不惧失败、敢于挑战的人才;促进青年参与科研活动;提升女性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对赴海外研修的研究人员的支持力度,同时吸引和留住外国优秀人才,构建国际网络;促进跨部门、跨领域的人才流动;在政府部门主管的研发项目中,示范和推广适用于挑战性研发活动的做法和实践。
3、加强研究资金改革。日本政府将推进基础性经费和竞争性经费的改革,特别是针对国立大学、公共科研机构一体化推进体制改革和政府研究资金的改革。实现最优政策组合,提高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运营效率。政策措施:对竞争性经费项目进行梳理,完善各部门竞争性经费的使用规定;促进大学外部经费的竞争;促进大学竞争环境的营造;促进研究仪器的共享;整体推进国立大学改革和研究经费制度改革;重新分配和评估国立大学和公共科研机构的运营交付金(相当于我国的事业费);完善大学运营经费与竞争性经费的关系以及竞争性经费中间接经费的使用。
4、构建面向创新人才、知识、资金良好循环的创新机制。政府将通过产学研合作和调动风险投资企业的积极性,解决好人才、知识和资金之间存在的问题,实现良性循环。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战略性创新计划(SIP)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计划(ImPACT),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强化从大学教育、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成果转化的长期使命渗透;推进产学研合作体制的深入;促进大企业与风险企业合作。
5、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推进机制。“综合科学技术创新会议”作为日本科技创新政策的指挥部,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和横向联系的功能。具体措施:主导科技预算编制;完善创新环境;投资创新性研发;通过建立新型研发法人制度实现持续创新。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大学改革(文部科学省)、推进国立科研机构改革(内阁、总务省、特定国立研发法人的管辖部省)、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内阁、外务省、文部科学省、经济产业省)。
(胡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