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报告分析全球信息通信技术监管现状与挑战
一、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
1、数字经济以及更广泛的数字生态带来持续的安全、经济、“互联网中性”挑战。安全方面,盗窃、网络钓鱼和其他互联网欺诈、各种类型的恶意软件、隐私权滥用和个人信息缺乏控制等问题需要控制;经济方面,系统黑客和商业数据盗窃带来的挑战已迫在眉睫;“互联网中性”方面,运营商可能通过锁定内容提供商或终端用户访问其专用网络或内容,限制下游市场中的竞争。
2、在保护消费者方面,监管人员可能面临着能力、职责、经验等局限。在保护消费者时,电信监管机构可能需要对相关互联网内容进行培训。同时,数字生态带来的挑战常常超出监管部门管辖权或法律部门职能范围,需要执法机构、政策制定机构、监管机构间的跨部门合作,产生创新的教育和执法方法。
3、网络市场快速变化,监管机构需要及时掌握最新市场状况,其监管目标和要求也要随之变化。调查现状能更准确地定义要达到的要求、目标和优先事项。通过识别目标,政府能决策是否具有合适的法律基础以解决优先事项。
二、对信息通信技术监管的建议
1、政府应设定宽带网络投资和建设的基调,鼓励创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在最需要宽带投资的领域,监管机构可以直接投资或颁发许可鼓励投资;在农村和宽带难以到达的区域,监管机构可以鼓励运营商探索可替代方案,降低无线网路的成本;政府可以通过加快许可证申请、放宽土木规划和建设限制,支持新进入市场者,引领创新性宽带投资;政府和监管机构还可以推动试点项目,探索颠覆性的技术。
2、政府应通过建立互联网要求、开放访问授权和减少频谱许可限制等办法,积极培育互联网分享和频谱共享新技术,促进建立网络共享的基础平台。
3、监管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物联网安全,减少消费者顾虑,积极引导物联网健康发展。监管机构需要观察竞争中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培育市场竞争和快速创新。监管机构需要特别关注物联网隐私和安全问题,这是鼓励公众信任和使用物联网技术的关键。同时,电信监管机构以及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门,通过与国家安全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合作,促进可信任的物联网的建立。
4、政府应建立开放、前瞻性、中性、灵活的监管框架,适应网络市场的快速变化,保障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发展。监管框架将保证数字生态持续为个人授权和社会商品服务,将允许新技术、新创新、新商业实践,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经济机遇的最大化。
(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