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署提出核能安全发展建议
2月29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署(NEA)发布《福岛核事故五周年祭:经验教训与核安全改进》报告[1],强调核安全问题是核能发展的最优先考虑事项,尽管福岛核事故以来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举措改善了核能安全性,但必须意识到这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为了确保未来核能使用的安全性,报告提出了如下建议:
1、持续强化核能安全。通过学习研究和交流经验,确保核电运营商不断改善核电站的安全性,加强抵御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
2、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的安全性改进工作。制定核能国家标准或安全要求,实施相应的监管和安全措施,定期进行核电站安全审查。
3、形成风险意识。监管机构和核电运营商要具备识别潜在风险事件的风险意识,制定相关应急措施来加强核电站的安全性。
4、强化监管框架。加强国际合作,分享有效监管实践经验,完善现有的核安全监管法规,保障监管的独立性。
5、保持长期的核安全知识学习。长期持续进行核电站事故的分析、安全研究活动,以获取宝贵的核能安全运行经验以及事故教训,为未来核电监管机构和核工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6、考虑人为因素的重要影响。应该开展广泛的核安全文化普及活动,包括对核安全的态度、组织能力、决策过程等。
7、保障积极有效的应急管理和长期的资源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核事故应急制度,做好应急计划准备,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保证有足够的物资资源来应对核事故导致的长期性污染影响。
8、提高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利益相关方需充分参与到核电发展的相关决策中。涉核的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应该与各利益相关方建立良性的互动,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确保核安全文化能够普及到位。
9、加强国际合作。NEA成员国应该加强彼此合作,分享和交流核电发展经验和数据信息,制定普适性的监管程序和应急计划,以改善各成员国的监管框架和核电站安全。
(郭楷模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