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报告提出优化公共创新政策以促进生产力增长
2015年12月11日,OECD发布《生产力的未来》报告[1],认为全球最具生产力的前沿企业、国内领先企业和落后企业等三种类型的企业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要促进生产力可持续增长,需关注三方面的政策:一是促进全球前沿企业的创新,并推动新技术向国内领先企业扩散;二是创建使领先企业蓬勃发展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现有技术的更广泛扩散;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尤其是人力资源的配置。
在如何以公共创新政策促进生产力方面,报告提出了如下建议:
1、优化研发财政刺激政策,以促进创新进而提升生产力。很多国家日益重视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但要使其促进创新并提升生产力,需加强政策设计以避免产生负面效应,如研发税收刺激应可返还(当抵税金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多余部分作为退税返还),以避免在成熟企业得益的同时牺牲新创企业的利益。
2、基础研究政策的设计需考虑负面影响。支持基础研究可以促进生产力,但政府层面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可能会削弱对私人部门研发的支持;为鼓励突破性创新而允许失败的政策,在提升科研人员和创业者积极性的同时,可能影响金融部门投资创新的积极性。
3、注重产研合作政策也可能影响大学投资基础研究的积极性。对于学术机构的物质激励和对技术许可办公室的资金支持可能提高生产力;大学与企业间更加密切的合作可促进技术与人才流动,推动现有技术从国家领先企业向落后企业的转移;小企业与大学的合作有助于其开发核心业务相关的技术,快速提升生产力;但支持合作可能使大学更愿意投资应用研究,从而削弱对基础研究的支持。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促进竞争,保障专利系统的透明度。为使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企业创新,需有适当的支撑竞争的政策;在一些新兴的知识资本部门,专利保护系统可能使成熟企业得益而牺牲新创企业的利益,从而破坏生产力;因而要保障专利系统的透明度,使得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不阻碍技术开发。
此外,报告还提出了有助于提升生产力的政策,包括:加强国际联系,发挥跨国企业的作用,以推动前沿研究与开发;改革限制人员流动和扩大技能差距的政策、资助终生学习;培育竞争性和开放的商业环境,以促进现有技术向落后企业的扩散。
(王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