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开行为中国“十三五”规划推广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提出建议
2015年12月2日,亚洲开发银行(ADB)发布《中国碳捕获与封存的示范和部署路线图》报告,探讨了中国在2050年前推广碳捕获与封存技术以实现气候目标的政策措施。针对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早期实施阶段可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报告提出了中国在“十三五”期间的具体行动方案:
1、设置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量化目标。将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纳入低碳技术体系,建议“十三五”规划期间完成5-10项煤化学示范项目和1-3项发电行业示范项目,累积封存1000万-2000万吨二氧化碳。
2、完善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相关政策。优先进行二氧化碳气驱强化采油(CO2-EOR)早期示范,通过二氧化碳强化采油政策和二氧化碳包销协议标准促进项目推广。发展和采取“碳捕获与封存就绪”政策,将“碳捕获与封存就绪”评估作为发电厂建设可行性研究的标准组成部分,建议大型煤炭火电厂为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改造进行准备。
3、规范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示范机制。规范早期示范项目的遴选程序,建立由行业专家和项目开发人员组成的独立工作组,通过透明的选拔程序遴选有吸引力的研究项目。建立碳封存责任机制,由政府承担早期示范项目结束后的风险,利用更完善的碳封存税收机制防范未来的碳泄漏风险。与现有流程相结合,创建规范、透明的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项目审批流程,减少额外的行政负担。支持公众参与,告知当地社区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示范项目实施带来的环境、健康和安全风险,并达成协商意见。
4、提供财政与金融支持。资助上游可行性评估和前端工程设计(FEED)研究,减免碳捕获设施税收,提供CO2-EOR的非常规石油补贴、基金支持的固定价格计划、国际金融机构基金的贷款担保,以及通过公众-个人风险共享模型提供金融风险担保。
5、加强技术研发与评估。重点加强电力行业对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研发和示范。采用关键标准和规范监测、量化和验证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效果。进行碳封存能力的综合评估,确保二氧化碳封存技术具有成本竞争力。
(刘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