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制定2015-2020年研究与创新政策

作者: 2015-05-09 13:43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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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芬兰文化与教育部发布《转型的芬兰:2015-2020年研究与创新政策评述》报告[1],对全面改革高等教育系统,提升研究成果的利用和影响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1、高等教育系统的全面改革

高等教育系统改革将通过一体化改善其组织结构和教育内容,具体措施为:(1)在教育与研究各领域的资源分配要针对长期知识积累,关注能力需求而非学位;(2)废除阻碍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及建立联合机构的法规,可试行将一个地区的大学/理工学院的行政管理、服务和教学功能等纳入单一机构;(3)大学/理工学院将对其教学与研究领域有所取舍,突出强项,终止重复的国家项目,教育与文化部将推出有针对性的额外资助、竞争性研究资助和战略资助等支持高校的强项。

2、增强研究成果的利用和影响

报告提出的措施主要包括:(1)在资助与评估方面,资助大学/理工学院的标准中要包含改善对新知识和专长等的利用;建立各种基金,以促进研发成果向初创企业转移。作为产研媒介,这类基金可投资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派生企业,资金可源自于高等教育机构、芬兰技术研究中心、芬兰与国外的商业天使基金和其它融资方;芬兰科学院、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将继续研究对高等教育机构和政府研究机构影响力的评估办法;高等教育机构与芬兰科学院通过数据收集和报告来演示它们的影响力;(2)法规方面,有关部委将起草关于高等教育机构的发明法案,包含促进成果利用的权责等内容;(3)在研究成果商业化方面,高等教育机构将建立综合其专长与资源(包括技术转移方面)的联合服务单元,提高研究者在其成果利用、研发成果确认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技能;高等教育机构、工商界、芬兰技术研究中心和各部委将积极开展对话,以促进研究成果更有效的商业化;高等教育机构将定期安排研究者试着去创业,允许其可以返回之前的工作岗位;(4)在合作方面,芬兰科学院和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将密切合作,聘请国际专家,为确定科学院资助项目中的创新机遇而开展试验;以项目研发方式加强研究与创新之间的联系,在国际合作中强化互动;为改进国家创新系统,芬兰将请OECD总结芬兰的研究与创新政策。

(刘栋)


[1] Reformative Finland: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olicy review 2015–2020. http://www.minedu.fi/export/sites/default/OPM/Tiede/tutkimus-_ja_innovaationeuvosto/julkaisut/liitteet/Review2015_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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