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启动新的战略投资计划
2014年1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正式启动新的“欧洲投资计划”[1],总投资额为3150亿欧元,计划为期3年,即2015-2017年。
一、计划背景
截至2013年,欧盟总投资规模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与2007年历史峰值相比下降幅度为15%。这导致欧盟与美国投资水平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同时也将严重制约欧盟的经济发展和创新活力。
欧盟投资急剧下降的原因在于:缺乏可预测的、明确的决策与监管体系;公共战略资源的使用效率不高;对投资者及成长型战略投资及创新计划的支持力度不够,尚未有效激发私营投资的活力;各成员国结构性改革不充分。为扭转上述不利局面,遏制投资急剧下滑可能产生的一系列不利于欧盟经济复苏和创新发展的负面效应,欧盟必须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制定新的投资战略。
二、计划目标
该战略投资计划最终的政策目标为:
(1)遏制投资下降趋势,在不增加成员国政府财政压力或产生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刺激就业与经济复苏;
(2)为满足欧盟长期经济发展需求和增强竞争力奠定决定性基础;
(3)巩固整个欧洲地区在人力资本、生产能力、知识产出、科技创新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实力。
三、计划要点及核心举措
计划确定了破解制约投资的瓶颈问题,制定了落实战略目标的总体解决方案,其要点及相应的核心举措分别如下:
1、调动投资积极性,优化公共经费使用以刺激私营投资增长。核心举措包括:
(1)创建新的“欧洲战略投资基金”(EFSI)。与欧洲投资银行合作创建保证资金为210亿欧元的EFSI。EFSI拥有独立的管理体系,所有活动和项目都将由独立的“投资委员会”审批,以确保公共经费的公平使用(即保证公共经费同时向私营项目开放)。
(2)充分发挥“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ESIF)的作用。作为目前欧盟支持创新活动的主要资助机制,ESIF将成为新的战略投资计划的有力支撑和辅助机制,重点资助关键领域的创新研发。
2、确定符合行业与地区特点的资助方式,确保投资计划真正带动行业、地区及整个欧盟的发展。核心举措包括:
(1)基于“投资工作组”机制开辟项目投资渠道。建立整个欧盟层面的“投资工作组”负责对重大项目,特别是大规模、长期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估和遴选,并制定透明、动态的项目资助清单。
(2)成立“投资咨询中心”以把握战略投资方向并保证投资使用效率。组建由项目发起者、投资者和公共管理者组成的“投资咨询中心”,为项目投资方提供专业政策指导以及包括项目组织、创新金融工具的使用和公私合作的建立等在内的“一站式”技术支持。
3、确保监管政策的可预测性,优化投资环境。核心举措包括:
(1)建立服务长远发展的简明、可预测的、稳定的监管政策体系,为支持创新投资和欧盟经济发展、实现智能监管扫除制度障碍。
(2)通过建立“欧洲长期投资基金管理制度”(ELTIF)、高质证券市场、标准化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制度以及相关资金募集制度,推动“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实现。
四、经费使用方案及重点方向
1、经费使用方案
经费使用将分为两大部分:总投资额的76.2%即2400亿用于长期项目投资;其余750亿重点支持中小及中型企业。
2、重点方向
投资的重点方向包括:(1)战略性基础设施;(2)面向产业中心、教育、研究和创新的交通基础设施;(3)刺激就业,特别是通过中小企业投资和相关举措支持青年群体的就业;(4)环境可持续性项目;(5)创新和研发。
3、示范项目
计划提出的优先示范项目包括:(1)开放性激光大科学装置建设;(2)教育基础设施建设;(3)公共设施能源效率提升;(4)水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包括废水处理和水供应设施);(5)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升级(包括交通工具升级及交通运输网建设)。
(张树良)
[1] An Investment Plan for Europe.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OM:2014:903: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