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订规范强调部门责任以正科研学术之风

作者: 2014-11-26 15:36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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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日本文部科学省(MEXT)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防范学术不端行为规范》。该规范曾于2006年颁布,主要规范个人学术行为,比如公正研究,遵守学术道德,自觉防范学术不端;严谨发表成果,客观、真实地引用科研数据,及时向学术界和社会公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各界信任;出现疑问时,要积极解释说明,履行当事人责任。同时,对个人学术不端行为制订了处理措施,扣除所得竞争性经费,限制其科研经费申请人资格等。

此次修订新增加的内容主要强调部门责任,在追究个人的基础上必须问责部门,主要内容有:

一、对不端行为的基本态度

该规范强调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对其所在部门进行问责。不端行为的产生必然有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要明确大学等科研机构的责任体制,比如在共同研究中详细约定研究人员的任务和责任,项目负责人要把关科研成果、落实责任,配备导师支持年轻学者独立开展科研。

二、对不端行为的事前防范

该规范要求建立“学术伦理教育负责人”体制,对科研人员定期开展学术伦理规范教育;大学要从入学起便对学生进行学术伦理教育,强化规范意识;科研资助机构要通过竞争性资金约束科研人员的行为,将科研行为列为科研资助的考核内容之一。同时规定MEXT有权公开学术不端行为。

三、对特定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特定不端行为指捏造、篡改、盗用科研数据和成果的行为。该规范要求科研机构制定并公开对特定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方法,明确处理此类事件的责任人,及时向MEXT汇报调查进展与结果。要求设定明确的调查期限,成立调查委员会时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外部人士参与。如果调查结果存在疑问,调查委员会必须追加调查。一旦认定特定不端行为,在扣除当事人竞争性经费的同时要求所在部门返还一般经费。该规范特别要求,如果整顿学术规范不利,将由MEXT对其所在部门提出新的“管理要求”,若对管理要求的执行仍然不力,MEXT将进一步削减经费。

四、MEXT的调查与支援

MEXT将成立专家小组追踪调查不端行为;将与日本学术会议(SCJ)等机构合作,制定并发布“学术伦理教育”的指导标准;如果大学等研究机构缺乏治理经验和有效措施,MEXT和SCJ可以直接派遣专家进行督导。               

(惠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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