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与海岸工程生态安全中若干科学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中国科学院地学部在2010年设立了“中国海洋与海岸工程生态安全中若干科学问题及对策建议”咨询项目,由苏纪兰院士牵头组织20余名院士专家,在充分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海洋与海岸工程生态安全中若干科题及对策建议》咨询报告。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人均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陆域所承受的粮食、资源、水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把拓宽生存空间的目标转向海洋,逐步加大对海洋的开发力度。然而,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迅猛而开发方式粗放,与此同时,尚未具备强有力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以解决海洋与海岸工程项目高消耗、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工业化进程所导致的生态破坏与环境问题在我国短短二、三十年的快速发展后就集中暴露出来。近海和滨海湿地的高强度开发和不合理的工程建设,使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每况愈下,自然岸线迅速消失,近海水质严重污染,赤潮、水母频繁爆发,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不断下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沿海居民的福祉和我国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此,报告认为研究我国海洋与海岸工程开发活动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揭示其主要生态安全风险与潜在问题,对沿海地区乃至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报告从围填海工程、沿海产业集聚、河口港湾大型航运工程、大规模海水养殖、海洋石油开发与储运、海岛开发工程等6个方面具体分析了我国海洋的生态安全问题,认为以下几个原因导致了我国海洋与海岸工程的生态安全问题:一是海洋生态价值认识不足,安全意识薄弱;二是海洋生态安全维护力度不足,管理不到位;三是海洋开发方式粗放,滨海产业布局不够合理;四是海洋基础调查不足,海洋综合研究薄弱;五是陆海统筹不够,加剧海洋生态环境压力。其中,海洋生态意识薄弱和开发方式不合理是影响我国海洋生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
为维护和建设我国海洋生态安全,报告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增强海洋意识,确立海洋生态安全的法律地位。要对全民宣传海洋生态系统的价值及其脆弱性,并以法律形式明确海洋生态安全保护的基本原则、奖惩制度;二是划分生态红线区,维护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将海洋保护区、自然岸线、生态敏感海域以及生态风险区划为生态红线区,根据海洋生态系统属性对全国沿海实行分区管理;三是加强涉海大型工程生态安全的评估和整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对效益较差的工程项目实行关停并转,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集成,对受损严重的海洋生态区进行系统修复;四是以海洋环境保护为本,积极发展滨海生态旅游。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海洋与海岸资源,发展滨海生态旅游业,提高公众的海洋生态安全意识;五是建立溢油等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减少海洋灾害损失。开展生态安全风险分析和应急机制建设,着力研发溢油监测、报警、来源鉴别、扩散预报和回收处理等系列技术;六是加强海洋生态安全影响预测和对策研究,降低灾害风险。加强海洋生态安全基础理论研究,通过对不确定性环境和事件的适应性管理,制定和不断优化管理战略。
(中国科学院学部“中国海洋与海岸工程生态安全中若干科学问题及对策建议”咨询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