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和州政府共同加强对科教领域的资助
2014-09-12 11:20 来源:其他
5月27日,德国联邦和州政府就合作资助政党联盟协议中科教领域的优先措施达成共识[1]。联邦和州将在本届议会期投入50亿欧元用于资助科研、高校和中小学校,具体执行措施包括:(1)联邦政府继续资助非高校科研机构、“高等教育公约”、“研究与创新公约”和“精英大学计划”。未来非高校科研机构研究经费的增加将由联邦政府独立承担。(2)2015年1月1日起,联邦政府将完全接管此前由联邦和州共同资助的联邦助学金“BAföG”(为中小学生和大学生提供的助学金),州则须把每年因此减轻的11.7亿欧元用于资助高校和中小学校的教育开支。(3)修改《基本法》第91b条,使联邦政府能像资助非高校科研机构一样对高校进行直接资助。建议将《基本法》第91b条修改为“除高校科研建筑(含大型科研仪器)外,联邦和州在所有州同意的前提下可共同资助高校科研和教学的其他领域”。最终修改文本将由联邦教研部、立法部门、各政府党派以及各联邦州协商确定。
此次联邦和州达成的共识表明了德国政府将教育和科研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以进一步加强德国科研体系。目前,德国对五大非高校科研组织(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亥姆霍兹联合会、莱布尼兹联合会、德国科学基金会)的资助模式是联邦和州政府根据机构定位按照不同分配比例共同资助,并根据“研究与创新公约”每年增加对这些机构基本经费的资助。对高校的资助主要由高校所在州政府承担,联邦和州主要共同资助高校的科研建筑(含大型科研仪器)和重大科研计划(例如“精英大学计划”)。三大公约的延续以及联邦更多地承担科教资助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基本法》的修改将改善高校基本经费不足的现状。 (葛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