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创新基金资助100亿欧元支持清洁技术创新
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设立创新基金,将在2020~2030年间投入超过100亿欧元,支持能源、建筑、运输、工业和农业等部门的清洁技术研发创新[1]。欧盟创新基金是欧盟“地平线欧洲”研发框架计划和“欧洲地区发展基金”的补充,其前身是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发起的NER 300计划,该计划将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新进入者储备(NER)的3亿吨碳排放配额拍卖所得的资金,用于支持创新碳捕集与封存(CCS)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示范。欧盟创新基金扩大了NER 300的资助范围,将重点关注CCS、可再生能源技术、储能和能源密集型行业技术领域。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2020~2030年期间的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U ETS)拍卖收入和NER 300计划中的未使用资金。欧盟委员会在创新基金运作指令中提到[2],创新基金可能资助下一个多年财政框架(2021~2027年)中的多个相关领域的项目,主要包括:
1、可再生能源
(1)风能:浮动式海上风能发电;下一代风力涡轮机。
(2)太阳能:太阳能热发电;有机太阳能电池;浮动式光伏装置;融合光伏、聚光太阳能和储能技术。
(3)地热能:增强型地热能。
(4)生物能:先进生物燃料。
(5)海洋能:潮流能和波浪能技术。
2、储能
主要包括:产品创新,如储热、抽热蓄电、液流电池、锂离子或新型化学电池技术、压缩空气储能和液态空气储能;流程创新,如区块链技术和人工智能;系统创新,如港口能量管理系统和充电站;可再生能源产氢及其用于能源存储的大规模示范,如电解水耦合储氢系统。
3、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1)碳捕集与封存:全周期CCS项目;部分环节CCS项目。
(2)碳捕集与利用(CCU):捕获CO2和其他含碳排放气体并转化为可用的燃料或产品。
4、能源密集型工业
(1)焦炭和精炼石油产品生产:转换为低碳氢;使用替代原料。
(2)基础黑色金属生产:新冶炼还原技术;基于低碳氢的直接还原技术;电炉炼钢;炉顶煤气回收。
(3)基础有色金属生产:低排放电解;惰性阳极/湿排水阴极;磁性钢坯加热;余热回收。
(4)水泥和混凝土制品制造:少碳水泥;低碳水泥;混凝土成分优化。
(5)石灰和石膏产品:通过循环等增加CO2浓度;结合富氧工艺。
(6)玻璃及玻璃产品制造:电炉;富氧燃烧(包括热回收);生物燃料或低碳氢等替代燃料;批量重配制和造粒。
(7)粘土产品和耐火材料制造:电炉和烘干机;不燃或低燃产品的设计;其他产品创新。
(8)造纸及纸产品生产:新型干燥技术;纤维材料的起泡;黑液气化;酶预处理;热回收;木质素的电化学解聚。
(9)化学品和化学产品生产:CO2、生物质、废物、废气、残留物和再生材料等替代碳源的更好利用;材料“突破”,如高性能功能材料,包括用于低碳能源、汽车和外壳的轻质材料;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和使用低碳氢;工艺电气化,包括非常规能源。
(10)其他行业: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或CCS生产低碳氢气;创新低碳轮胎生产。
5、交叉领域
主要包括:多个工厂的碳捕集,CO2运输、利用和封存;新型大型化学电池的生产和示范;低碳氢的利用、储存和基础设施;充电技术;混合可再生能源系统;使用热泵的工业加热系统。 (岳芳)
[1] Towards a climate-neutral Europe: EU invests over €10bn in innovative clean technologies.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IP-19-1381_en.htm
[2] Supplementing Directive 2003/87/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with regard to the operation of the Innovation Fund. https://ec.europa.eu/clima/sites/clima/files/innovation-fund/c_2019_1492_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