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页岩气革命主导因素及对我国页岩气开发的启示

作者: 2014-12-11 15:35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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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页岩气革命已成为许多学者和政策制定者们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有关美国页岩气革命主导因素的问题也一直是国际智库长期关注的重点领域。2014年7月和9月美国未来资源研究所(RFF)先后发布题为《刺激中国页岩气的开发:与美国经验相比较》[1]和《美国页岩气钻探业市场结构》[2]的报告,讨论了美国页岩气革命的推动因素。本文主要基于这2份报告和对美国页岩气革命的主导因素进行分析,并当结合前我国现状对我国页岩气开发提出启示。

一、美国页岩气革命的主导因素分析

1、大型企业推动了美国页岩气的钻探

RFF的研究人员主要基于石油天然气行业专业统计公司DrillingInfo的数据,对最近20多年来美国页岩气钻井数及相应的实施企业进行分析后发现: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初到21世纪初,处在试点性发展阶段的页岩气钻探高度集中,自该阶段后这种集中度减弱,页岩气钻探实施者呈现出罕见的长尾现象;尽管如此,即使是在页岩气钻探业发展的后期阶段,绝大多数页岩气井也是被数量有限的几家独立的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与生产企业所钻探。具体认识如下:

(1)2000-2012年,美国6大主要的现代页岩气区块的年钻井数从2000年的193口增加到2011年顶峰的6266口,接着到2012年下降到4388口。而活跃的勘探开发公司的数量从2000年的15家增加到2008年顶峰时的244家,到2012年下降到149家。

(2)1981-2012年,美国6大主要页岩气区块内,“低频钻井公司”(infrequent drillers)呈现长尾分布,但是绝大多数的页岩气井被相对较少的公司钻探。Chesapeake Energy、Devon Energy、XTO Energy和Southwestern Energy这4个最为活跃的公司钻探了15495口页岩气井,占总数的40.6%;前30大公司总计钻探了29679口井,占总数的77.8%。其中,在这30家公司中,有27个是独立的油气勘探和生产公司,只有2家(壳牌的子公司SWEPI LP和雪佛龙)是综合性油气公司。

(3)对1990-2012年在6大现代页岩区块每年最多钻5口页岩气井的公司和4个最活跃公司以及其年钻井数的分析揭示,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之前,在主要的页岩气区块还没有出现长尾现象,Mitchell能源公司基本上是作为当时唯一的页岩气钻井商。但21世纪初以来,6大主要页岩气区块的“低频钻井公司”逐年扩散发展。随着页岩气开采业的爆炸性发展,4大最活跃的综合性油气公司每年的集中度大幅下降。

(4)自从开采泥盆系页岩(Devonian shales)的准入门槛降低,在曾钻探泥盆系页岩的1818家公司中,将近占71%的公司曾经钻过一口井,仅19%的公司钻了2~5口井。这些占公司总数90%的“低频钻井公司”钻了仅仅15.9%的泥盆系页岩气井。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泥盆系页岩气井数量的大幅上扬是由于美国联邦政府于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出台的一系列激励性政策所致。

因此,在美国页岩气开发早期的试验性阶段,现代页岩气钻探产业高度集群。在规模扩张阶段,现代页岩气钻井才变得不那么集中,并表现出“低频钻井公司”的长尾分布。然而,即便在这一阶段,绝大多数的页岩气钻井仍被数量有限的独立的大型石油天然气勘探和生产公司所钻。“低频钻井公司”和“夫妻店”式小型公司对页岩气的钻探仅做出了微不足道的贡献。虽然与世界上主要的综合性油气公司相比,大型的独立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商是中型规模的公司,但他们仍比许多小的钻井公司要大得多。

2、政策措施和产业体制激励了美国页岩气产业的发展

美国页岩气开发之所以取得成功,并在全球居于绝对领先地位,与其对页岩气产业各环节的政策措施激励和产业体制密切相关。

(1)政策激励措施主要包括:①财政政策和定价机制。自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联邦政府采取并实施了一系列鼓励替代能源发展的税收激励或补贴政策和激励的定价和税收减免措施。②政府资助大量页岩气研发项目。美国政府先后投入了60多亿美元进行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活动。

(2)美国页岩气勘探开发方面取得突破还得益于其的产业体制机制,主要表现在:①完备的专业化页岩气开发制度。页岩气开发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制度划分和高度社会化的专业分工体系。②天然气输送管网十分发达。目前,美国完善的天然气输配一体化管网几乎可以为48个州的任何地区输入或输出天然气,且美国采取的是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完全分离的管理模式,实施管网第三方准入。③能源市场监管体系成熟。美国拥有以中小公司开发为主的页岩气开发体制和完善的页岩气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监管体制。

二、美国页岩气革命对我国页岩气开发的启示

结合美国未来资源研究所报告以及一些国际智库此前发布的有关页岩气的报告,对我国页岩气开发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1、解决我国页岩气的开发创新性问题的最大希望依然是国有石油公司,新进入者在短期内不可能促进我国页岩气的大开发。我国的国有石油公司,特别是中石油和中石化,在油气开发的许多领域拥有比新进入者更多的压倒性优势:第一,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开发致密气方面有显著经验;第二,国有石油公司对我国页岩气区块拥有钻井和勘探权,以及最有利的地质区块和基础设施;第三,国有石油公司有权与国际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签署产量分成协议,并已经投入了数十亿美元在北美收购页岩气区块;第四,国有石油公司控制着绝大多数的国内石油服务公司和天然气管道;第五,新进入者在实现其竞标承诺的投资方面都进展很慢。因此,从长远来看,我国除非能显著改革其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结构,否则在此之前,我国发展页岩气产业的最有效方法是激励国有石油公司投资页岩气的开发。

2、挖掘和形成我国页岩气开发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美国页岩气开发经验表明,其有财政政策和定价机制、政府资助大量页岩气研发项目、完备的专业化页岩气开发制度、天然气输送管网十分发达、能源市场监管体系成熟等五大方面的优势,但这些优势并不能完全照搬到我国,我国应分析自身在促进页岩气开发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并加以利用或据此制定相关措施促进页岩气开发。

3、鼓励国内行业内专业智库围绕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所面临的关键技术、水资源短缺、环境影响以及相关体制机制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实证研究,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支撑或引导国家的宏观决策。           

(郑军卫 王立伟)


[1] Stimulating Shale Gas Development in China——A Comparison with the US Experience. http://www.rff.org/RFF/Documents/RFF-DP-14-18.pdf.

[2] The Market Structure of Shale Gas Drill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http://www.rff.org/Publications/Pages/PublicationDetails.aspx?PublicationID=2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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