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近期提高研究基础设施创新潜力的政策建议
欧洲研究基础设施战略论坛(ESFRI)于3月发布《欧洲研究基础设施战略论坛路线图2016》,对未来10年泛欧洲研究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进行战略层面规划和部署(详见《科技前沿快报》2016年第5期)。随后,ESFRI的创新工作组[1]和欧盟委员会科研与创新总署[2]分别发布报告,对如何加强欧洲研究基础设施与产业界的联系,提高其创新潜力,促进研究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多项具体建议。
一、提高研究基础设施创新潜力的建议
1、研究基础设施及其资助机构要提高认识,改进信息传播方式,促进相互理解
①在研究基础设施及其资助机构中设置产业联络官职位,促进他们在欧洲层面的合作;明确联络官在研究基础设施中的任务和地位。②建立产业咨询委员会,其成员从相关产业和商业机构中遴选,为提高产业用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附加值提供高水平的战略建议。③提高对研究基础设施欧洲门户的认识,突出展示对设施的各种访问方式、与产业界合作的机制,包括价格和知识产权状况等。④在门户网站中统一发布招标公告、研究基础设施需求、技术转移机会和采购信息等。
2、改进企业对研究基础设施的访问
①建立研究基础设施访问质量表,确保访问的质量标准。开发对研究基础设施的远程控制访问和虚拟使用技术。②对于由研究机构、区域竞争力集群和/或私人公司长期资助的项目,促进基于程序的开放式访问;访问模式可介于严格的科学择优访问和专有访问模式之间。
3、开发面向商业的行动和服务
①开发更多面向商业的活动,提高对发明创造的评估、保护和商业化的能力,并设立技术转移专员。②在研究基础设施周围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扩展空间,用于竞争前期的项目预研,提高研究基础设施的技术资源利用效率,并为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开放协同创新提供空间。
4、执行产业友好型和创新友好型数据政策
①为充分利用开放的科研成果,需建立透明的数据管理政策,有效解决数据可追溯性、用户责任、提供元数据、长期保存,以及为不同的服务和数据的商业再利用定价等问题。②确保跨国和跨学科研究数据的可用性,提高数据处理能力和结果的可移植性。
5、加强与产业界的技术合作
①研究基础设施要预测大型设备的购置情况,使相关行业尽早参与到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和升级计划中。②研究基础设施和相关部门要支持有可能被大批量采购的高创新性组件的前期开发,建立具体的研究基础设施-产业资助流程。③研究基础设施及其资助机构要为关键技术研发和基于大型平台的未来全球研究基础设施的建造设定路线图和战略议程;用于通用装配、集成和测试的支撑性研究基础设施,应在欧洲层面与产业界进行合作开发。④为研究基础设施和产业界的合作创新制定新的合作框架。
6、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改进管理手段
①为确定真实可靠的运行成本,鼓励在设施的管理中使用分析责任的做法,这也更容易确定研究人员托管机构的隐性成本。②研究基础设施要考虑采用围绕创新的、基于有限数量关键绩效指标的自我评估,包括建设一种新型超越纯粹技术和知识转移的创新文化的潜力。③研究基础设施及其资助机构要制定设施的价值分析方法,进行快速市场研究和有潜力公司研究等;创新组件的市场研究和设施的招标,要在所有可能涉及到的研究基础设施之间系统地开展咨询。
7、研究基础设施和有关部门应发展面向行业和创新的资助渠道、计划和结构
①为在最适合的层面(区域、国家和欧洲)进行知识转移和技术转化,制定专项资金流。②制定更加具体的、解决培训和流动性问题的政策和方案。③促进整合了研究基础设施、技术和服务提供商、孵化设施和产业用户的本地或区域生态系统发展,为企业主持项目提供新机遇,提高研究基础设施的附加值,优化其与产业的互补;同时,除初创公司之外,将创新生态系统周边企业扩展为新的工业伙伴。
8、各层面的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①鼓励公共采购的杠杆效应,可以考虑改进预采购和公共采购方案,更好地参与企业的预研和原型开发。②简化采购程序和规则,并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中进行协调;开发具体的国家指导工具和培训课程。③提高知识产权政策的效率。例如,使用保密协议(NDAs)必将提高研究基础设施与产业界的合作效率。
9、对ESFRI的特别建议
持续关注和评估研究基础设施的系统性社会经济影响,将其作为ESFRI路线图评估和网络活动议程的组成部分;开发评估方法。
二、促进研究基础设施长期可持续发展建议
针对欧洲研究基础设施的长期发展面临的资金需求、数字信息综合处理等挑战,欧盟委员会科研与创新总署在5月发布的《研究基础设施长期可持续发展咨询报告》中,总结了通过在线问卷调查方式向欧洲研究区域(ERA)成员、ESFRI计划、欧洲研究基础设施联盟(ERIC)、欧盟信息化基础设施咨询工作组(e-IRG)、基础设施协会等利益相关方收集的建议,报告强调:①对研究基础设施的长期稳定支持是欧洲科学保持前沿地位的主要因素之一,要确保使用者对研究基础设施的兴趣;②加强行业参与制定可信的商业模式和高效的治理模式来发展研究基础设施;③通过协同创新吸引产业用户,应对新的市场挑战;④将研究基础设施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贯穿其整个生命周期;⑤研究不同的现有资助计划,在保证适当协同的同时探讨新的解决方案;⑥加强数据管理,设计可互操作的综合方案来应对数据挑战,包括伦理、隐私、安全、版权和知识产权约束等,更好地利用研究基础设施产生的数据;⑦将各国的研究基础设施国家进程列入欧盟战略,欧盟委员会要更好地发挥监督、支持和推动作用。
(王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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