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学院发布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评估报告
2016年5月,美国国家科学院成立专门委员会对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第二阶段进行评估,并发布《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评估报告》,主要针对1998-2010财年间,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国防部、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科学基金会和能源部五大联邦机构资助的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的1400个项目进行了评估[1],得出8个主要结论并提出3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概况
美国国会于1992年通过了《中小企业研究与发展促进法》,并授权实施STTR计划,目的是促进中小企业与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促进先进技术更好地向中小企业转移。计划从1994财年开始执行,经过多次授权,有效期已经延长到2017财年。自2012财年,参与STTR计划的机构的经费预留比例由最初的不少于0.15%提高至0.3%。2015财年,STTR总经费投入2.63亿美元。美国政府十分关心STTR的执行效果,根据2011年的再授权法案,美国科学院对STTR的评估将常态化,将长期跟踪该计划,自2012年起每4年向国会提交一份全面评估报告。本报告为该项工作的首份报告。
二、评估得出的主要结论
主要包括:(1)STTR计划实现了国会预先设定的促进小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合作的目标,比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完成得更好。小企业与大学之间的联系比SBIR更广泛;科研机构允许小企业进入新的和具有挑战性的研究领域,访问研究机构的设备,共享专家和校友资源,通过专利和出版物等形式对知识进行全面扩散。(2)STTR的运行和管理因不同的机构而异。NASA和DOD的项目管理者认为STTR弥补了基础研究与授权项目之间衔接的断层,而NIH、NSF和DOE认为该计划与SBIR有着相似的目标,应该将两个计划一并实施。(3)STTR有利于政府投资创新的私营部门商业化。(4)女性和少数群体(黑人、西班牙裔和土著美国人)在STTR计划中的参与度不够,且没有明确的增长趋势。(5)STTR项目的选择与所属机构使命尽量一致。(6)小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的利益和需求不同,STTR要求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存在一定的困难。例如,研究机构将技术开发和扩散作为核心使命,而小企业将知识的商业化作为优先事宜,就需要对其技术使用信息、交易信息等进行保护等,此类问题对STTR计划的实施提出了挑战。(7)小企业认为STTR项目越来越繁重,不如SBIR更具有吸引力,部分原因是小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并非易事。(8)STTR资助和培养了大量创新型企业,并对企业的创新文化产生重大影响。
三、评估提出的政策建议
主要包括:(1)资助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鼓励小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制定恰当的特许使用费标准和特许协议模版,解决合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STTR计划在机构研发战略中的作用与SBIR有明显差别,并在后续评估中进一步确认,通过STTR计划的实施小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是否进一步加强。(2)小企业局应该将“少数群体”的定义改为“社会和经济弱势群体”,扩大涉及的范围,特别要将亚裔美国人包含在内;小企业局应参与到每个项目运行过程中,收集数据并经常向国会报告。(3)其他建议:加强女性和少数人群的参与程度,编制“简化与国家实验室合作的试点方案”,改善数据收集,并加强国家实验室技术转移对小企业的作用分析等。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