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
——解读工信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记者赵晓辉、张辛欣)工业和信息化部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20条意见。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以来,首次就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出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项具体措施。”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郑昕说。
《中国制造2025》明确要“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小企业集群”,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文件也提出要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
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对29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形成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产业集群2530个,拥有企业94.68万户,吸纳就业5257.56万人,销售收入48.26万亿元,实现利润2.69万亿元。产业集群凸显系统优势和集体效率,成为稳增长促就业的重要力量。
“为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建设智慧集群。这是指导意见的一大突出亮点。”郑昕说,这种智慧互联型的产业生态系统,要实现系统层面的智慧互联,不仅需要少数大企业掌握智能制造技术,更需要大量中小企业实现智能化,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大中小企业、上下游企业等的集成、协同和动态演进。
据介绍,目前,北京、上海、青岛等多个地区正积极探索智慧集群的建设和发展,或通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型高效数字化基础设施;或通过推进信息技术的深入广泛应用,探索“互联网+制造业”的科学模式。
郑昕说,我们提出建设智慧集群,更多的是推动产业集群以系统效率提升和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塑造为目标,因地制宜地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推动集群企业以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制造模式、创新模式和服务模式。
创新和转型升级,是贯穿指导意见的主线。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产业集群要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网络,建立产业集群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产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或研发联盟,强化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推动建立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联盟。“这是产业集群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有效模式之一,有利于‘集体维权、抱团发展’。”郑昕说。
郑昕表示,工信部将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开展100家“智慧集群”建设和认定工作,同时开展产业集群评价,完善评价考核和分类指导,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