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05-20 16:42 来源:国务院
国发〔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已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催生新兴业态、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塑造制造业新优势。
(二)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三)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四)提升旅游发展文化内涵。
(五)挖掘特色农业发展潜力。
(六)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七)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三、政策措施
(一)增强创新动力。
(二)强化人才培养。
(三)壮大市场主体。
(四)培育市场需求。
(五)引导集约发展。
(六)加大财税支持。
(七)加强金融服务。
(八)优化发展环境。
四、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4年2月26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