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5-05-20 16:13 来源:国务院
国发〔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较好。为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增强引领示范效应,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定位。
(三)主要目标。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加快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五)推动城镇化绿色发展。
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七)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八)强化科技支撑。
四、促进能源资源节约
(九)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十)合理开发与节约利用水资源。严
(十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十二)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五、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十三)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十四)突出抓好重点污染物防治。
(十五)加强环境保护监管。
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
(十六)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管理体系。
(十七)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十八)开展两岸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
七、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十九)健全评价考核体系。
(二十)完善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
(二十一)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三)支持福建省开展先行先试
(二十四)加强组织协调。
国务院
2014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