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6月7日
(本文有删减,个别表述有调整)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能源供应和安全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新世纪以来,我国能源发展成就显著,供应能力稳步增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节能减排取得成效,科技进步迈出新步伐,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建成世界最大的能源供应体系,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能源供求关系深刻变化。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调整结构、提高能效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非常规油气和深海油气资源开发潜力很大,能源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能源国际合作不断深化,能源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能源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必须加强全局谋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方略和行动纲领,推动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方针与目标。
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重点实施四大战略:
1.节约优先战略。
2.立足国内战略。
3.绿色低碳战略。
4.创新驱动战略。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
1.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清洁高效发展煤电。
推进煤电大基地大通道建设。
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
2.稳步提高国内石油产量。
稳定东部老油田产量。
实现西部增储上产。
加快海洋石油开发。
大力支持低品位资源开发。
3.大力发展天然气。
加快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
重点突破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
积极推进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与评价。
4.积极发展能源替代。
稳妥实施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
积极发展交通燃油替代。
5.加强储备应急能力建设。
扩大石油储备规模。
提高天然气储备能力。
建立煤炭稀缺品种资源储备。
完善能源应急体系。
(二)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强化工业、交通、建筑节能和需求侧管理,重视生活节能,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切实扭转粗放用能方式,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1.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推行“一挂双控”措施。
推行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着力实施能效提升计划。
实施煤电升级改造行动计划。
实施工业节能行动计划。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
实行绿色交通行动计划。
3.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
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
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
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三)优化能源结构。
1.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削减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重点用煤领域煤炭消费。
2.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
稳步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
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
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
扩大天然气进口规模。
3.安全发展核电。
4.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积极开发水电。
大力发展风电。
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
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
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五)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1.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
2.抓好科技重大专项。
3.依托重大工程带动自主创新。
4.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推进能源价格改革。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健全能源法律法规。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
(二)健全和完善能源政策。
完善能源税费政策。
完善能源投资和产业政策。
完善能源消费政策。
(三)做好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细化任务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