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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 拔刀相助——漫谈合作行为演化之五

作者:杜鹏 2019-10-17 16:59 来源:科普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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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亚当·斯密以后,“理性经济人”的自利假设逐渐成为了经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前提。以自利假设为前提的互惠、间接互惠对合作行为有一定的洞察力,但对于人类一次性博弈的合作行为却没有办法解释。实际上,人类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了大量的个人承担成本却没有收益的行为:比如有人通过实名检举来揭发一些社会不良行为,这不会让检举者得到任何好处,但可能会付出严重的代价;有人在发现汽车肇事逃逸时,会冒着个人危险拦截肇事车辆,虽然事故受害者跟他本人没有任何关系,等等。

  近20年来,行为和实验经济学的大量实验表明,违背经济人自利假设的行为广泛存在。这些行为实验具体表现为: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回应者拒绝一个正的分配方案行为,独裁者实验中独裁者的给予行为,信任实验中委托人的信任投资行为及代理人的可信任回报行为,礼物交换博弈实验中双方的互惠行为,公共品博弈实验中的合作行为,等等。这一系列博弈实验因简洁而有说服力的结论对经济学的经济人自利假设形成了系统性的强有力反驳。

  例如,最后通牒博弈实验是一种由两名参与者进行的非零和博弈。在这种博弈中,一名提议者向另一名回应者提出一种分配资源的方案,如果回应者同意这一方案,则按照这种方案进行资源分配。从理论上来看,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这个博弈的均衡点是很明确的:对于回应者来说,分给自己的钱数,不管多少,只要不为零,则接受比起拒绝总有更大的利益,他应该选择接受;既然回应者能接受任何不为零的钱数,那么提议者为自己利益考虑,分给回应者很小数目的钱就可以了。尽管世界各地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结果有所不同,但提议者的方案大都远远超过零,而回应者也经常对否决他们认为不公平的分配方案,即使自己什么也没得到。应该说,受试者是依赖其公平观念而不是利益最大化来决定其行为的。

  面对这种理论困境,美国经济学家金蒂斯提出了强互惠的概念,人类行为可以超越自利动机,为公平和公正可以不惜付出个人代价,其实质是一种与他人保持合作的倾向。在金蒂斯看来,“在群体中同他人合作,且不惜个人成本去惩罚破坏合作规范的人,即便在预期这些个人成本得不到补偿的时候也这样做”,便可以称之为强互惠。具有强互惠倾向的人既是有条件的利他合作者,也是一个有条件的利他惩罚者,其遵循的行事逻辑是“你对我(或他人)好,我也对你好;你对我(或他人)不好,我也对你不好,并且愿意为此承担成本”。强互惠行为类似于史书等文学作品上侠客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涵义。在一个群体中,哪怕只有一小部分强互惠倾向者,也足以保持该群体内大部分是利己的和小部分是利他的这两种策略的演化均衡稳定。此外,它还能够有效地减少群体内的卸责、背叛和机会主义等行为,促进群体合作水平的提高。

  虽然强互惠行为在实验室情景中被很好地观察到,但是为了维持合作而付出高额代价这种行为在现实环境下尚未获得证实,强互惠行为的作用也尚未得到强有力的证明,这需要现实世界的观察。也有学者对实验本身提出了质疑,试图排除重复和声誉因素的所谓一次性博弈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人类所有的本能、直觉和行为在世世代代的传承中慢慢形成,而且就是在人与人之间不断相遇、声誉会发生作用的环境中定型的。同时,社会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社会两难问题更多的是人们通过协同惩罚来解决的。有研究表明,在人类早期的狩猎采集社会,分享掠杀食物主要是受到文化规则的制约而非强互惠模型所谓的自发合作。因此,无论是强互惠行为的作用机制,在多大范围以及多大程度发挥作用,是惩罚还是奖励更能促进合作的形成,还是强互惠行为的起源和演化,如何在漫长的人类演化史中逐渐成形,都是未来有待探索的未解之谜。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学部学科研究支撑中心研究员)